序幕(第4/7页)

“你也去吧。不赶快当兵的话,你还没来得及打爆敌人的脑袋战争就会结束了。”

“我欣不欣赏这种勇敢的行为?呵,这可说不好。也许有的人就是急着送死吧。嗯?那谁谁也去当志愿兵了?啊……明明那么弱不禁风。”

但无论如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背起行囊,挤进开往军事基地的大巴。有的人是在恋人和家人的目送下走向军营,也有的人只是独自默默出发。打开收音机后,所有的广播都离不开战争,里面传来的音乐也是激昂的进行曲——“这是你的战争,也是我的战争,这是所有美国人的战争,让我们一起夺取胜利”。

一九四二年晚春,我决心参军。

当我把同意书拿到家人面前,表示希望父母在上面签字时,遭到了预料中的反对。全家人都不认可我的决定,父亲面露不悦,声称对我在工作上的培养是打算日后让我继承家业;母亲担心我因此而送命;姐姐对我的决定嗤之以鼻,认为我只是想装酷;小我三岁的妹妹骂了一句“你疯了”后,便甩着辫子跑回了二楼的卧室。

我曾经对朋友吹嘘过:“战争的残酷性我当然知道!稍微动动脑子也能想象。不就是顶着枪林弹雨前进、中弹负伤或是看着战友死在自己面前嘛。但说实话,我觉得这才是真的男子汉!”因此面对家人的反对,我有些恼火地借助广播里听来的台词反驳道:“我们不能隔岸观火,因为这是所有美国人的战争!”

最后,我还是难以和家人达成统一意见。此事最终还是需要奶奶决定。自从爷爷因肺炎去世后,家庭会议上最后拍板的都是奶奶。

奶奶把我叫到房间,一言未发,只是烧了热水,沏了一杯红茶。之后,用她那双和我一样颜色的淡褐色瞳孔紧紧地盯着我。事到如今,我不能退缩了,所以抢先发话:

“奶奶,让我去吧。您放心,我保证平安回来。我不是小孩了。您看,我的个子都比我爸高了。”

我的身板儿还是不错的。虽然没有多么健壮,但比同龄人略高,只要锻炼得当,肯定是个好兵。我已经下定了决心离开家人。我的脑海中走马灯似的展开想象——和那帮半大小子在一起吃饭,交到生死与共的战友,熬过严酷的训练在战场上英勇杀敌,最后成为万众敬仰的大英雄……

毫无疑问,上战场就是玩命,是要真刀真枪的去干。所以那些我最爱的食谱,飘着食物香味的厨房等一切的一切,现在都不重要了,因为那些不过是小孩的“过家家”。

奶奶盯着我的眼睛看了一会儿后,招手让我过去。待我过去后,奶奶一把抱住了我。她身上散发着一股香草的芳香。

“去吧。但一定要活着回来。完成你的使命后必须平安回来。”

我参军的这件事就这样敲定了。

我从奶奶的食谱中挑了一本,当作护身符带上了火车。本以为会被马上送到战场,不过我的设想却落了个空。

我被分配到佐治亚州的托科阿,以空降兵的身份开始了训练。一开始我异常兴奋,因为得知自己被分配到《生活周刊》[7]上曾经介绍过的伞兵部队,但这种兴奋的感觉也仅仅限于一开始,每天的严酷训练使得很多人叫苦连天,掉队者也不在少数。

我们夜以继日地接受着严格的体能训练,爬云梯、做深蹲,每天要跑到附近的科拉希山,一天要跑几英里,半夜也被叫起来进行急行军。此外还有射击练习、负重匍匐练习、刺刀突击练习、近身格斗练习。而文化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另一种“折磨”。我必须时刻与“睡魔”做斗争,支着身子坐在课桌面前。在基地里,我们学习了阅读地图等作战时的必要知识,还掌握了如何仅凭手势信号就能与他人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