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生活(第3/8页)
在关于高尔夫这件事上,似乎是爸爸赢了。
并不是说他满足于按照父母期望的方式生活,接管他们不错的农场。当他和妈妈将曾经生活的地方抛在身后,在一座他们不了解的镇子附近的一条道路尽头买下这块地的时候,他们的想法几乎一定是通过养银狐——后来是养水貂——致富。爸爸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发现比起在农场帮忙或者读中学,自己更喜欢循着陷阱寻找猎物,而且这也会让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钱。他突然就有了这个念头,并且,就像他想的那样,一辈子都在实施这个念头。他把攒的所有钱都投了进去,妈妈也拿出了她当老师存下来的钱。他盖了给动物住的畜栏和畜棚,围起了铁丝围栏,以防关在里面的动物跑出去。这块地有十二英亩,大小正好,有一块牧场以及足够的牧草,可以养我们自己的牛和等着喂给狐狸吃的老马。牧场一直伸向河边,上面种了十二棵榆树。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们经常屠宰动物。老马得变成肉食,每年秋天都会有一部分毛皮动物被宰杀,只留下用来育种的动物。但我对此习以为常,可以轻易地忽视这一切,为自己营造一个净化后的场景,像是我喜欢的书里会有的那种场景,比如《绿山墙的安妮》或《银色森林的芭特》。我得益于给了牧场绿荫的榆树,波光粼粼的河水,以及从牧场上面的河岸涌出的令人惊喜的泉水。牛和难逃一死的马都喝泉水,我也带一只锡铁杯子接泉水喝。四周总是有新鲜粪便,但我完全忽视它们,绿山墙的安妮一定也是这么做的。
那个时候,有时我得帮爸爸干活,因为弟弟还太小。我用水泵打新鲜的水,在一排排的畜栏边走过来走过去,清理它们的饮水罐,然后给里面重新注满水。我喜欢这些工作。工作的重要性和频繁造访的孤独正是我所喜欢的。后来,我得留在屋里帮妈妈干活,我的话语之中充满了怨恨和好斗的情绪。这就叫“顶嘴”。我伤害了她的感情,她说,结果就是她会到牲口棚去向爸爸告我的状。然后他不得不中断工作,用皮带抽我一顿。(当时这不是罕见的惩罚。)被打之后,我会躺在床上哭,计划离家出走。但是那个阶段也过去了,十几岁时我变得温顺,甚至快活,擅长幽默地讲述我在镇上听到的事或者学校发生的事。
我们家的房子比较大。我们不清楚房子究竟建于何时,但应该不到一百年,因为一八五八年是第一个移民在博德明——这个地方现在已经消失了——定居的那一年,他为自己造了一只木筏,沿着河顺流而下,砍掉树木清理出一片土地,那里后来变成了一个完整的村庄。那座早先的村庄很快就有了一家锯木厂,一家旅馆,三座教堂,以及一所学校,也就是我上的第一所学校,那所让我如此害怕的学校。后来河上建起了一座桥,人们渐渐明白,住在河对岸的高地上会方便很多,于是最初的定居点慢慢缩小,变成了我刚才说过的破旧不堪的古怪的半座村庄。
我们的房子不会是早期定居时最初建起来的那批房子之一,因为它的外墙是砖砌的,而那些最早的房子都是木头的,但也许它是在之后没多久建的。它背对着村子;面朝着西边,对面是微微倾斜的农田,农田一直向下延伸到一道被遮住的转弯处,河流就在那里转了一个所谓的“大弯”。河那边是一片墨绿色的常青树林,可能是雪松,但距离太远了,难以看清。在更远处,另一座山坡上,有另一座房子,远远看去很小,正对着我们的房子,我们从不去做客,也无从了解,对我来说那就像故事里的小矮人的房子。但是我们知道住在那里的那个男人的名字,或者说有一段时间他曾经住在那里,因为现在他可能已经死了。罗利·格雷恩,这是他的名字,除了这个像故事里的小矮人会有的名字,他在我现在正在写的文字里不再扮演角色,因为这不是故事,只是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