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第17/18页)

我屏住一口气,因为对我来说没有比一个人向你赤裸裸地袒露自己的灵魂更令人敬畏的了。随后,你明白了就算有人再卑微、再低贱,在他身上仍然保有激发人同情之心的一点闪光。

“要是我能看清一切都是我的过失,下场就不会如此糟糕了。不错,我喝酒,但如果事情没发展到这个地步,我根本不会沾上。我并不是真喜欢喝酒。我觉得我不该跟埃塞尔结婚。如果只是供养着她,就什么事都没了,但我确实爱她。”

他的声音支支吾吾。

“她不是坏人,你知道,她真的不坏,只能说该着倒霉。我们本来会非常幸福的。当初她逃走的时候,我就应该让她走,可我做不到这一点——我那会儿死心塌地爱着她,再说还有孩子。”

“你爱孩子吗?”我问。

“以前我爱。孩子有两个,你知道。但现在他们对我来说没那么重要了。在哪儿你都会把他们看成这里的当地人。我还得用萨摩亚语跟他们说话。”

“重新开始的话,对你来说太晚了吗?你不能鼓起勇气离开这个地方?”

“我没有气力。我累垮了。”

“你还爱你妻子吗?”

“现在不了。现在不了。”他重复这两句话,声音里带着某种憎恶,“到现在我都还没弄清楚呢。我彻底完了。”

大教堂的钟声敲响了。

“如果你真想参加午夜弥撒的话,那就一起去好了。”我说。

“走吧。”

我们站起身沿着大路走去。大教堂整体皆白,正面朝向大海,不无辉煌之气。旁边的基督教礼拜堂看上去则像是几座会议厅。路上有两三辆汽车,很多轻便马车,马车全都靠墙立着。人们从岛上各处赶来参加礼拜,从敞开的大门能看见里面已经挤满了人。高高的圣坛上灯火通明,下面只有少数白人,很多混血儿,而绝大多数都是当地人。男人都穿着长裤,因为教会认定缠腰布有失体面。我们在后面靠近敞开的大门那里找到座位坐下。很快,顺着劳森的目光,我看见埃塞尔跟着一帮混血儿走了进来。他们全都打扮得有模有样,男人戴了高高的硬领,穿着光闪闪的皮靴,女人头顶硕大而华丽的帽子。埃塞尔走过通道时朝她的朋友们点头微笑。弥撒开始了。

礼拜结束后劳森和我在一旁站了一会儿,望着涌出的人流,这时他伸出手来。

“晚安,”他说,“希望你归程一路愉快。”

“哦,不过我走之前还会见到你的。”

他嘿嘿一笑。

“问题在于你要见到喝醉的我,还是清醒时的我。”

他转身离开了。我的记忆中留下了那对大大的眼睛,在浓重的眉毛下闪着狂放的光芒,让人心里咯噔一下。我不觉得困倦,心想不管怎样还是去俱乐部待个把小时,然后再回去睡觉。到那儿以后我发现桌球房空空如也,不过休息室里有五六个人围着一张桌子打牌。我进去时,米勒抬头看了一眼。

“坐下玩一把。”他说。

“好的。”

我买了些筹码开始玩牌。这自然是世界上最令人着迷的游戏,我待在这儿的时间延长到了两小时,接着是三小时。那个当地酒吧侍者快活机灵,尽管时间已经很晚,仍不离左右给我们递酒,还不知从哪儿弄来一块火腿和一条面包。我们接着玩下去。这伙人大多醉得超过了自己的限度,牌戏玩得热火朝天、不管不顾。我玩得很有节制,不打算赢,也不担心输牌,而且一直颇有兴致地看着米勒。他跟其余的人一杯接一杯喝着,却依然保持冷静,头脑清醒。他的筹码越堆越多,面前摆着一张整洁的小纸片,在上面标记了借给陷入困境的玩家的不同数额。他和颜悦色地对待那几个被他赢了钱的年轻人,滔滔不绝地说着俏皮话和各种趣闻轶事,但从不错过一张牌,从不让任何表情逃过他的注意。最后,黎明悄然爬进窗户,轻轻地,带着几分求恕的羞涩,就好像它不该来这儿似的,天放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