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们(第2/2页)

看客中有一个陶姓的老者,一面欣赏裸体游行,一面还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评论道:“可伤!原来小叔儿要嫂子的,到官,叔嫂通奸,两个都是绞罪。”按照大明律,叔嫂通奸确为绞罪,这说明老者闲来无事,在法律方面颇下了点功夫(《金瓶梅》中的邻舍们对法律条文大多谙熟于心,这足以说明当时朝廷的“普法运动”效果卓著)。“可伤”二字,表明老者多少还算是一个“软心肠”的人。只有当别人问他:叔嫂通奸是绞罪,你老人家一连扒了三个儿媳妇的灰,又该论什么罪呢?老头儿眼见问者不善,这才“低着头一声儿没言语走了”。

王六儿与其丈夫韩道国都是身份低微的人。邻居们在不用害怕他们报复的前提下,是很乐意去干“捉奸在床”一类的勾当的。不仅自己欢度节日,还顺便可以维护一下社会道德。

每读《金瓶梅》,常常会不自觉地将当时社会的世情与今天的现实进行比较。世道人情,历四五百年而没有什么大的变化,甚至更为败坏,这倒用得着陶姓老者的“可伤”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