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方社会风习之别(第2/2页)
《金瓶梅》成书的年代虽难以确考,但根据现有的资料,也能大致推定在明嘉靖中后期至万历初年之间。[7]蒲松龄生于明崇祯十三年(1640),而《聊斋志异》的成书时间,大致在清康熙十八年(1679)。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是,《金瓶梅》问世之后就以抄本的形式在社会上流传。据屠本畯记载,明代王世贞(凤洲)家即藏有全书,董其昌、王肯堂诸人亦抄过此书。由此推测,此书在社会上传播转抄而至风行,不会晚于王世贞去世的万历十八年(1590)。也就是说,以蒲松龄生卒年代来考量,从时间上来说,他完全有可能是见过此书的。惜乎现今所存资料中,唯一可以推断蒲松龄读过《金瓶梅》的文字,当属《聊斋志异》中作者自己的一段感慨:
异史氏曰:世风之变也,下者益谄,上者益骄……若缙绅之妻呼太太,裁数年耳。昔惟缙绅之母,始有此称;以妻而得此称者,惟淫史中有林乔耳,他未之见也。[8]
在此,蒲松龄借“异史氏”之口,流露出对当时世风之变的忧愤。公然称妻子为太太,在留仙看来是世风日下的一个明显例子,作者因而大为不满。他的意思是说,在过去,只有缙绅之母可以有“太太”之称,将妻子称为太太的,只有“淫史”中的林太太、乔太太罢了,其他的例子没有见到。这段话饱含讥讽,语调颇为不屑。
那么,蒲松龄所说的那部“淫史”究系何指?
在《金瓶梅》中,西门庆因与乔大户结亲,称亲家女眷为“乔五太太”或“乔太太”,故而书中也有“因结亲月娘会乔太太”这样的回目。而在六十九回,西门庆因垂涎于王三官妻子黄氏的美貌,前去拜见王三官之母林太太,并与风韵犹存的林氏成其好事。至七十八回,两人再度会面并交媾,回目也变成了“西门庆两战林太太”。
结合蒲松龄“淫史”之讥诮,细绎《金瓶梅》的相关文字,蒲留仙所说的林、乔,当是《金瓶梅》中林太太与乔太太无疑。[9]这至少可以间接地说明,蒲松龄对于《金瓶梅》所描绘的临清一带的淫靡之风,表现出相当的愤怒与鄙薄,并对《金瓶梅》直陈其事、无所忌讳的“自然主义”表现方法极为不满,目之为“淫史”。这也从另一方面提醒我们,蒲松龄之所以会将男女之事托于狐狸鬼怪,自有道德和修辞等多方面的考虑,并不完全像陈寅恪先生所推断的那样,当时的北方社会并无这样的妖媚之女,只能于梦寐中求之。考之于蒲松龄本人的生平、思想和道德观念,也可以证明此点,这里不再细论。
陈寅恪先生晚年病目之后,孜孜于《柳如是别传》的写作,替一妓女作传,为当时及后来的许多学者所不解、骇怪乃至诟病。然而陈先生“以诗证史”且别有寄托的研究(写作)方法,实则开启了一代风气。不仅是诗词,陈寅恪晚年对小说也多有留意(比如说他对《再生缘》的考证)。至此,文学文本与所谓的“历史事实”之间的复杂关联,终于被作为一个问题首次提了出来并付诸实践。
这里的疑问是:1949年之后,以遗老自况的陈寅恪,会不会去读以淫史秽书著称的《金瓶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