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第4/10页)
“我?”
“哦,当然了。你在找到什么是对的之前,总得知道什么是错的。”
这次她由衷地笑了,“找到你的亲人对你挺重要的,是吧?”
奶娃想了一想,“不。不见得。我是刚好走到这一步了,而这只不过——只不过是个想法。没什么重要的。”
格蕾斯拿着一个用白色餐纸包的小包回来了。“给你,”她说,“以后你会欣赏这东西的。”
“谢谢。谢谢你们二位。”
“认识你太好啦。”
“彼此彼此。”
他离开那房子时感到疲乏和没了主心骨。我要在这里再耽搁一夜,然后离开,他想着。这会儿车应该已经修好了。在这儿了解不到什么,这里没有金子,也找不出什么金子的线索。派拉特在弗吉尼亚住过,不过不是在这个州的这一带地方。谁也没听说过她。而那位“兴”原来住在这儿,后来却到波士顿去了,不是去宾夕法尼亚的丹维尔,而且被当作白人了。他的祖母可是“肤色太深,充不成白人”。她当时脸都红了。似乎她在他身上发现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他既气恼又开心,真不知道奥玛尔、甜美和渥涅尔她们是怎么看待苏珊·勃德的。
他对这些人很是不解。他一点不觉得他们怎么亲近,只是感到和他们有着联系,似乎有某种和他们共有的密码、脉搏或信息。当初在家时他可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他从来没觉得自己属于哪块地方或某个人。他始终把自己看作他家的局外人,和朋友们也只是懵懵懂懂地混在一起,只有吉他是例外,除去吉他,还没有谁对他的看法那么让他关注。一度,那是在不久之前,他曾经关注过派拉特和哈格尔对他的看法,但在战胜了哈格尔并对派拉特肆无忌惮到对她行窃之后,那种关注也全都烟消云散了。然而现在他却感到了有种东西——目前在沙理玛,还有早些时候在丹维尔——在引他回忆起以前他在派拉特家里曾经体会到的。坐在苏珊·勃德的起居室里,同甜美躺在一起,在渥涅尔的餐桌上和那些男人一起吃饭,每逢这种时候他都不必去备受煎熬,去煞费苦心地装模作样。
何况还不仅如此。他对苏珊·勃德所谈的并不是真的:什么找他的亲人并不重要之类。自从丹维尔以来,他对他的亲人(不仅仅是他遇到的)的兴趣在与日俱增。麦肯·戴德,也叫作吉克什么的。还有兴。他们是什么人?他们是什么样子?那个拿着一支枪坐在篱笆上守了五昼夜的人。那个给他的初生女婴取名派拉特的人。那个把一片荒地开垦成农庄的人。那个在北上的大车上吃山核桃的人。他有没有什么兄弟姐妹留在老家?他的母亲是谁,他的父亲又是谁?还有他的妻子。她是不是去了波士顿的兴呢?果真如此的话,她在大车上又干了什么呢?她为什么要乘大车去北方的一所私立学校呢?她偏偏不坐四轮马车,不乘火车,却要坐大车——车上满都是原来做奴隶的人。也许她从来就没去波士顿。也许她没装成白人。她可能变了主意,不想去学校,而是同那个和她一起吃山核桃的男孩跑掉了。她到底是什么人呢,为什么她愿意她丈夫保留那个可怕的姓氏呢?为了抹杀以往的一切吗?什么样的以往呢?做奴隶吗?她从来就不是奴隶。是他的做奴隶的以往吗?那么为什么他自己的父亲,还有派拉特,一点不知道他们自己的亲戚呢?在他们的父亲死去时,就没个亲戚家要报丧吗?麦肯从来都没想过办法去一趟弗吉尼亚。派拉特倒是径直去了。
奶娃打开了格蕾斯给他包的那个小包,取出了一块饼干。一张小纸条飘落到地上。他捡起来读道:“格蕾斯·朗,家住二号路四十号,师范学校过去第三家。”他笑了。她包四块饼干费了那么长时间原来是因了这个。他咬了一口饼干,信步走去,一边把餐纸和格蕾斯的请柬揉成一团。关于他的家庭的疑团仍然像台球似的在他的脑子里来回冲撞着。如果他的祖父,这位吉克,和他的妻子出生在一个地方,都生在沙理玛,为什么他要告诉那北方佬他生于麦肯呢?要不还不会造成那白人登错了姓名呢。而如果他和他的妻子出生在同一个地方,为什么派拉特、他父亲和瑟丝都说他俩是在那辆大车上“遇上”的呢?为什么那鬼魂告诉派拉特要唱歌呢?奶娃暗自笑了。那根本就不是他要跟她说的话;可能那鬼魂只是在重复他妻子的名字,兴,而派拉特没闹明白是因为她从来不知道她母亲的名字。她死了以后,老麦肯·戴德不准任何人说出她的名字。这倒有意思。在她死后他不肯说,而在他死后,他却只说——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