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6/8页)

“事实就是这样。他站在那儿,后来他倒下了。他倒下了,他跪着。他跪着,他流血。他流血,他死了。他像别的人一样缩成一团倒下了,他的血也像别人的血一样四处飞溅;像别人的血一样那么红,像别人的血一样那么湿淋淋的,一样能反映出天空、房屋、飞鸟、树木,还能反映出你的脸蛋,只要你愿意朝这面暗淡的镜子里望去——他的血在太阳下干了,和别人的血一样地干了。就这么些。他们洒他的血,他就流血了。他们一刀砍去,他就死了;血在人行道上汇成一小汪,闪了一会儿光,过不多久,就暗淡了,变成了灰蒙蒙的,最后就干了。经过就是这样,结局就是这样。这是司空见惯的了,血也流得太多,你们也不会激动了。况且,血只有在活人的血管里流的时候才有价值。你们难道还没听腻这类故事?你们看到血不难受?那么为什么还要听呢?为什么还不走?这儿好热啊。那儿有香喷喷的饮料。酒店里有冰镇啤酒,萨伏依饭店里萨克斯管音色醇厚;理发店和美容院里可以听到不少精彩的笑话;乘晚上凉快,有两百家教堂在布道,电影院里笑声不绝。去听听广播里《阿莫斯和安迪》滑稽节目,再把这事忘了吧,这儿你只能听到老一套。在这儿他甚至没有一个穿红衣服的年轻寡妇来哀悼他。这儿没有什么需要你同情的,没有人会支持不住而放声大嚷。没有人会讲那种怕得要命,可是使你心里舒服的故事。这故事短得荒唐,简单得荒唐。他的名字叫克利夫顿,托德·克利夫顿,他手无寸铁,他虚度了一生,死也毫无意义。他曾经在街头巷尾为兄弟会斗争,他本来以为这样他会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可是结果他像随便一条狗一样在街上死去了。

“行了,行了,”我喊道,感到一阵绝望。我没料到我竟然讲了这么一些话,这不像政治演说。很可能,杰克兄弟根本不会赞成我这么说,可是我只能尽力而为,继续讲下去。

“你们站在这座可怜巴巴的山上,继续听我讲吧!”我嚷道。“我来把事实真相说一说。他的名字叫托德·克利夫顿,他是一个充满各种幻想的人。他以为他是人,实际上他仅仅是托德·克利夫顿。为了一个小小的判断错误,他被枪杀了;他流了血,血一干,过路人就把血迹踩掉了。他的错误很多人都会犯,是个正常的错误。他以为他是人,而人生下来不是为了被别人推来搡去的。可是那天市南区很热,他把他的历史忘了,他忘了时间和地点。他对现实失去了把握。当时有一个警察,还有很多愿意听他讲话的人。但是他仅仅是托德·克利夫顿,而警察到处都有。警察,他又怎么样?一个警察,一个好公民。可是这个警察手指发痒,耳朵乐意听到跟‘把枪栓一扣’押韵的词25,他一找到这个词儿,克利夫顿就倒下了。警察特别小队写诗,他押韵。四周瞧瞧吧。瞧他做了些什么,再往自己肚子里瞧,你就能感到他的权势可怕。这是完全自然的。流的血就跟滑稽连环画里杀人的血一模一样,在一个滑稽画式的世界上,一个滑稽画式的日子里,这件事就发生在一个滑稽画式的城市里的一条滑稽画式的街道上。

“托德·克利夫顿是跟时代融合在一起了。可是在这阳光时隐时现的大热天里,这一点跟你们又有什么关系?现在他已经是历史的一部分,他已经获得了自由。他们不是在一本有一定格式的拍纸簿里把他的名字涂写下来了吗?种族:有色!宗教:未知,可能出生时为浸礼会教徒。出生地:美国,南方某城镇。亲属:未知。地址:未知。职业:失业。死亡原因(详细):抗拒现实,而现实就是逮捕他的警察手中一把点三八口径的手枪,地点是在四十二街上图书馆和地铁入口处之间,时间是某炎热的下午。该人死于三处枪伤,三发子弹在三步以外射击:一发射进心脏右心室后就滞留在心脏里,另一发击断中枢神经节后一直穿进骨盆,第三发击穿背部,飞到只有上帝才知道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