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第23/30页)

“因为个性普遍地增强,所以实质上等于个性普遍地减弱。别人已经不那么容易贻害于我,从这一点来看,个人的确是强大了。然而,对别人不得任意干预,从这一点来看,个人的力量又明显地比以前弱了。强大起来都高兴;软弱下来人人扫兴。于是,一边固守强处:‘不许他人动我一根毫毛!’一边却又硬要扩大弱点:‘哪怕动他人半根毫毛也好。’这样一来,人与人之间就失却了空间,活得窘迫了,人们都尽可能地自我膨胀;直到胀得破裂,只得在痛苦中生存。剧痛之余,想出的第一个方案便是老少分居制。在日本,请您到山沟里去瞧瞧。一户一个门口,全家人都挤在一所房子里。他们没有值得强调的个性;即使有个性,也并不强调,如此也就一顺百顺了。但是,对于文明人来说,即使亲子之间,如不任其自我扩张,都觉得吃亏。因此,为了保证双方的安生,势必分居。欧洲由于文明发达,比起日本更早地实行了这一制度。即使百里挑一,有的人家二世同堂,儿子跟老子借钱也要纳利,像陌生人一样付给房租。正因为老子承认和尊重儿子的个性,才出现了如此良好风气。这种良好风气早晚也一定要传到日本的。”

“亲戚早已分手,老少今日别居,一直被压抑的个性得到发展,以至随着个性发展而受到的尊敬将无限地扩展下去。因此,再不分居,就不会舒心了。然而,在父子、兄弟都已分居的今天,再也没有什么人需要分手,于是,最后的方案是夫妻分居。按现代人的观点,男女同居便是夫妻,但这是极大的判断失误,要想同居,必须在足够的程度上性情相投才行。假如是从前,那倒毋须赘言。当时讲什么‘异体同心’,看起来好像是夫妻二人,实质上不过是一人罢了。因此才宣称什么‘偕老同穴’,就是说,死了也变成一穴之狐。够野蛮的了。”

“今天这一套就行不通。因为丈夫永远是丈夫,不管怎么说,妻子也还是妻子。为人妻者,都是在学校里穿着没有裆的和服裙裤,练就了坚强的个性,梳着西式发型嫁进门来的,毕竟不能对丈夫百依百顺。而且,如果是对丈夫百依百顺的妻子,那就不算是妻子,而是泥偶了。越是贤慧夫人,个性就越是发展得楞角更大;楞角越大就越是和丈夫合不来;合不来,自然要和丈夫发生冲突。因此,既然名之曰贤慧夫人,一定要从早到晚和丈夫别扭。这诚然是无可厚非的事;但越是娶了个贤慧夫人,双方的苦处就越是增多。夫妻之间就像水和油,格格不入,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铜墙铁壁。”

“假如不出大事,那墙壁保持在一定的水平线上还要好些。但是,因为这水和油是双相发动的,家庭里就会像大地震一般颠得七上八下。于是,夫妻同床异梦,对于双方都不利这个道理,才逐渐地被人们所认识……”

寒月说:“如此说来,夫妻都要分手?真令人担心啊!”

迷亭说:“要分手。一定要分手。天下夫妻都要分手。从前是同床共枕才是夫妻;今后,世人会把那些同床共枕的人看成没有做夫妻的资格。”

寒月在关键时刻暴露了自己的情肠:“照此说来,我这号人就该打进没有资格的一伙喽!”

迷亭说:“生在明治时代是幸运的哟!像我呀,就因为写《未来记》,头脑比当前形势先迈了一两步,所以,现在就干脆过起独身生活了。有些人七言八语他说我这是失恋的结果等等,然而,近视眼的目光真是浅薄得可怜!这且不提,还是接下来谈《未来记》吧!”

“那时,一位哲学家从天而降,宣传破天荒第一次发现的真理。其说曰:人是具有个性的动物。消灭个性,其结果便是消灭人类。为了实现人生真正的意义,必须不惜任何代价保持并发展自己的个性。那种囿于陋习、并非两厢情愿的婚姻,实在是违背自然法则的野蛮风习。姑且不谈个性不发达的蒙昧时期,即使在文明昌盛的今日,却依然沉沦于如此陋习,恬然不以为耻,这未免荒谬绝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