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事件的真相(6-10)(第10/10页)

刚被逮捕的时候,我原本打算在法庭上公开陈述我以上的那番意见。不过,被警方拘留的期间,我的想法改变了。就算法官愿意给我申述的机会和时间好了,能够听到我这番意见的人也只是少数几位旁听者。就算报纸会报导好了,我的意见也会被浓缩成短短几行文字。

修正少年法的主张,我想让大多数的人知道。因此,我决定以小说的形式将它发表出来。《米乐的囚犯》在我死后,会由文苑社出版发行。

至今为止,我的所有着作都写上“谨将此作品献给E”的献辞。

不过,当读者拿到即将刊行的《米乐的囚犯》时,在首页的地方,应该会看到以下的献辞吧。

谨将此作品

供奉在伊娃和美季的灵前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