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事件的演变(11-15)(第4/12页)

2.田代江理子的同楼住户或附近邻居里,是否有人看到她在星期天下午外出?如果有目击者的话,确定她出门的时间。

3.是否有人曾在牛郎俱乐部“女之城”里,和段内起过冲突?此外,经常来找段内的女客当中,是否有人怀恨他?女客与女客之间,是否曾为了段内争风吃醋?

4.“灿”的妈妈桑本堂美纪代自述,星期天她跟金主一起去了九州的福冈,查证她的不在场证明是否确实?

5.调查白河米乐的不在场证明。

(确定星期天晚上八点到十点之间,米乐是否都待在家里?关于这点,可顺道讯问江叶章二。)

这些指示并没有多大新意,只是办案的惯用技巧。所谓的四处查访,靠的就是警察的一双腿,非得这样脚踏实地的努力,才有可能突破案情。至于查访得来的结果,要如何取舍、整理及分析,靠的就是负责侦办者的资质了,这才是胜负的关键所在。

中午过后。

有两个人来拜访警部补。白河家的顾问律师A先生和帮佣的妇人柏木千代,相偕来到警局。

“这次米乐闯下大祸,”律师说道,“待会儿我们会亲自上门跟受害者道歉。不过,看在她精神有点异常的份上,希望警方能从宽处理。如果她能获释,我将尽快送她住进我认识的医院,希望您能了解我们这边的想法……”

这份请求对麻布西署而言,也算是求之不得的事。怎么说呢?被关在拘留室的米乐从昨天起就不发一语。连外行人都看得出来,她自闭的症状很明显。当然,她也不吃不喝。今天早上,两名女警硬压住她,往她嘴里灌汤,好不容易才让她喝了两、三汤匙。她伸长腿坐在棉被上,像雕像一样动也不动。“请赶快送她到警察医院,再这样下去,她会衰弱而死的。”女警悲痛地如此要求。

警部补把A律师的来意转告署长。

“好啊,我来跟他说。不管怎么样,必须先确知米乐将住进哪家医院,并请那位律师先生担任保人。”

律师进入署长室后,独自留下的柏木千代再度在警部补面前深深一鞠躬,为米乐所犯的错道歉。

“就因为我回老家一趟,才给各位长官惹来这么多麻烦,如果有幸能取得诸位的原谅,我将尽快带米乐小姐前往医院治疗。等我把小姐送到医院之后,我打算去拜访叶月老师——我听说他已经成为小说家,现在人家都叫他江叶老师,亲自向他致歉。所以,可否请您把老师的住址告诉我……”

“没问题,对方也很担心那孩子的状况,一定会原谅她的。”

警部补把江叶章二的住址抄在便条纸上,交给千代。

“谢谢您。”

娇小、圆滚滚的柏木千代将头垂到膝盖,毕恭毕敬地收下那张便条纸。她骨架粗大结实,厚实的胸板、粗大的脖子,上面孤零零地顶着一张小脸。看到这不协调的体型,警部补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奇怪的想法。

(像这女人穿的就是LL号的内裤吧?)

真是胡思乱想。不过,在段内敬士被杀现场找到的内裤是LL号的这件事,始终萦绕在警部补脑里,也难怪他一不小心就从女人的体型联想到她穿的内裤。

当时,某位鉴识人员曾说:“会穿这种内裤的女人,一看就知道有个多肉肥大的屁股。”现在,人在这里的千代正好就是个丰满、臀部硕大的女人。

想像进一步延伸。遗落在案发现场的送货签收单,原本他一直认为那张签收单是白河澄人本人签收的,不过换个角度想,宅配业者从帮佣的千代那里取得货款,然后把签收单交给她,也是很自然的事。也就是说,那张签收单原本在千代手上。

再者,对千代而言,段内敬士是欺负她宝贝“大小姐”的可恨男人。从小,她就把大小姐当作是自己的孩子,对她呵护备至,而这个男人竟然伤了她的心,还蹂躏她的身体。她对他所怀的恨意和杀机,肯定比江理子还强上好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