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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很快回了信:"哇,谢谢!你怎么找到的?"
"就在他们学校找到的呀。"
"我为什么没找到呢?"
"你是不是跑别的学校找去了?"
"不是F州立大学吗?"
"是啊,但是F州好几个州立大学的,有一个叫FStateUniversity,还有一个叫UniversityofFState……"
"哦!原来如此!受教了。orc."
他一看到那个匍匐在地向他道谢的小人儿"orc",心就慌了,大概云珠又要跟他"再见"了。情急之中,他快速发了封信过去:"这是我的手机号:XXX-XXXXXXXX,可以把你的手机号给我吗?也许我能通过我导师联系上伯格曼教授。"
他也不知道自己提伯格曼干啥,但他没别的诱饵,只好用这个了。但云珠没回信,没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给他,也没给他打电话。他彻底泄气了,转来转去,还是当了人家的上马石,人家云珠是冲着伯格曼教授来的,他还当人家是冲他来的,真是没有自知之明!
这个年代原本就是个只认钱不认人的年代,况且他这人也没什么值得认的,难道他有什么地方超过伯格曼的吗?身高?体重?风度?学识?一样都比不上伯格曼,凭什么说人家云珠是只认钱不认人呢?如果要说他有什么优势,那就是他比伯格曼年轻一点儿,但现今的女孩子找丈夫,谁还管年纪大小?云珠大概二十五岁,而伯格曼教授顶多五十五岁,只相差三十岁,那算个什么?人家翁帆不是以二十八岁的妙龄嫁给了八十二岁的杨振宁吗?那中间相差多少?不做算术也知道比云珠和伯格曼相差大。他想起网络上那些人对杨翁恋的议论,说老杨这把年纪,怎么满足自己的娇妻呢?话虽然说得龌龊,但也是事实啊。但伯格曼肯定没这个问题,瞧那身肌肉,那抖擞的精神,最少是个"一夜三次郎"。
他的初恋林芳菲早就谆谆教导过他:爱情和金钱不是仇敌。
现在他的末恋欧阳云珠用实际行动告诉他:爱情和国籍不是仇敌。
他将初恋和末恋的教训结合起来,得出结论:爱情和谁都不是仇敌——除了他宇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