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推原论始(第7/12页)

“佩珀立刻离开了卡基斯家,推说去找伍德拉夫证实遗嘱残片。但他在去伍德拉夫那儿之前,先拐到收藏品总库——也许是斯隆给他开的门——他把斯隆杀了,布置成自杀的样子。最后,由于房门关上而使斯隆自杀之说不攻自破,但是这个细节却不是佩珀的失算,他并不知道子弹穿透了斯隆的脑壳,飞到了敞开着的房门以外;斯隆的脸是顺着枪弹穿出的方向而倾倒的,佩珀即使曾经移动尸体的话,他也决不会在必不可少的触碰之外再多费手脚。穿出到房间外边的子弹,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因为它掉落在墙壁上厚厚的挂毯之中。就这样,阴错阳差,佩珀在离去之时又做了一个合乎逻辑的动作——几乎是出于凶手的本能:他把门关上了。他万万想不到这一来竟枉费了自己全部心机。

“几乎有两星期之久,大家对斯隆是凶手的说法深信不疑——看起来,好像是凶手知道事已败露,就一死了之。佩珀认为现在已无后顾之忧,可以从诺克斯先生手中把画偷过来了;由于这时警方已经圆满地结案,所以他偷诺克斯先生藏画的初衷,肯定不是想要借此造成诺克斯先生是凶手的假象,而是旨在造成这样一种印象:诺克斯先生为了避免把达·芬奇作品交还博物馆而自我偷盗。却不料跳出了苏伊查,他提供的证词把斯隆自杀之说推翻了,并且搞得人尽皆知,佩珀晓得警方仍在缉捕凶手。何不把诺克斯先生既当作自偷藏画的窃贼,又当作杀害格里姆肖和斯隆的凶手呢?佩珀失着之处——但这并非他算计错了——就在于他满以为诺克斯先生在推理上有成为凶手的可能。要是诺克斯先生不曾把一千块钱票子的事儿告诉我的话,情况本来会如他所料——虽然动机很难讲得通——诺克斯先生来告诉我那件事时,我甚至没有想到要把这事向我父亲汇报——因为那时斯隆自杀之说早已成为定论了。于是佩珀放心大胆地把诺克斯先生构陷为凶手和窃贼,没想到最终会被我看出破绽——虽然我起先并不知道就是他。然而,到了第二封信暗示其出于诺克斯先生之手时,我由于确知诺克斯先生是清白的,所以认定第二封信是设计陷害,并且通过演绎推理,看出佩珀本人就是罪犯,对这一点我刚才已经讲过了。”

“喂,孩子,”探长第一次开口说话了,“喝口茶吧。润润嗓子。你肩膀感觉怎么样?”

“还好……现在你们可以懂得为什么第一封恐吓信必须在外面写,从而也就懂得这个答案何以会指向佩珀。佩珀当时无法冠冕堂皇地长时间在诺克斯家停留,来找出藏画的所在并且写出第二封信;但是他通过第一封信,使自己能以探员的身份进驻这所房子。桑普森,请你回忆一下吧,这是他自己向你建议的;这又在佩珀犯罪的天平上,增添了一个小筹码。

“用诺克斯先生自己的打字机打出第二封信,是佩珀虚构陷害的倒数第二个步骤。最后一个步骤,当然就是偷画了。佩珀进驻那所房子的那段时间,他一直在搜寻这幅画。不消说,他压根儿就不知道有两幅同样的画存在。他发现了陈列室墙壁上的活络镶板后,就把画偷到手,私下夹带出来,藏在第五十四大街的诺克斯空房子中——这是天造地设的秘密窟!接着,他就着手炮制出第二封恐吓信。从他的角度来讲,计划已经完成了——从此以后,他只消袖手旁观,万一我发现不了英镑符号这一线索的话,那么他作为桑普森先生属下一名机警的法律捍卫者,也可以指出信是出于诺克斯先生之手,理直气壮地给他定罪;再过一些日子,等到一切都风平浪静之后,他就可以靠这幅画发一笔财,或者卖给一个不那么守法的收藏家,或者经由销赃者转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