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4/5页)

浴室的灯啪嗒一声灭了,他看着她爬上床,身体的轮廓和他的融为一体。她很久以前说过这是全世界最舒适的一张床。

“我——”他刚一开口,立刻就被她热烈的吻堵上了,声音变得含糊不清。

“你说什么?”她低语着,嘴唇移到他的下巴上,又滑到他的脖颈上。

他已经忘了,就说:“我忘了。”

她又开始吻他,他也热烈地回应她。

这时,她的手机响了。

“啊啊。”她小声说,“我没听见。”手机铃响了四遍后,可敬的语音邮件接管了任务。但是过了一会儿,手机又响起来。

“可能是你母亲。”莱姆提醒道。

罗斯·萨克斯的心脏有问题,正在接受治疗。预后良好,但是最近又有了反复。

她嘟囔着开了灯,两个人的身体都沐浴在蓝色的光晕里。她看了一眼来电显示说:“是帕米。我最好接电话。”

“当然。”

“嘿,是我。怎么啦?”

从她们一对一的谈话中,莱姆推断出了事。

“好的,当然可以。但是我在林肯这儿。你想过来吗?”她扫了一眼莱姆,莱姆点头同意。“好,亲爱的。我们不会睡着的,没问题。”她啪地关上手机。

“什么事?”

“我也不知道。她不愿意讲,只是说丹和伊妮德今天晚上要紧急加班,所以大点的孩子都要睡一个屋。她想出去,又不想独自住我那儿。”

“我不介意,这你知道。”

萨克斯躺下来,嘴里念念有词。然后她悄悄地说:“我刚才计算了一下。她要打个包,把车从车库里开出来……赶到这里足足要花45分钟。我们还有一点时间。”

她凑上前去,又开始吻他。

就在这时,刺耳的门铃声响了,内部对讲机里传来嘈杂的声音:“莱姆先生?艾米莉亚?嘿,我是帕米。能打个电话让我进来吗?”

莱姆笑了,“或许她就是在门前的台阶上打的。”

帕米和萨克斯坐在楼上的一间卧室里,只有她们俩。

这间卧室随时欢迎这个女孩入住。隔板上放着一两个制成标本的小动物,无人理睬(假如你的父母是从联邦调查局跑出来的,那么玩具在你的童年时就不那么重要)。但是她有几百本书和CD。多亏了托马斯,衣柜里总是有干净的运动衫、T恤和袜子,足够换洗。有一台天狼星卫星收音机,一台唱片机,还有她的跑鞋。帕米喜欢沿着环绕中央公园水库的1.6英里人行道快跑。她跑步是出于对跑步的热爱和内心的渴望。

现在这个女孩坐在床上,小心翼翼地用棉花球蘸着指甲油,把她的脚指甲涂成金色,她母亲不准她涂指甲,也不准她化妆(“出于对上帝的尊重”,也不管这话到底有没有用)。她一从右翼地下组织脱离出来,就开始对自己略加修饰,看上去让人很舒服。比如涂指甲油,头发挑染成淡红色,穿三枚耳钉。看到她没有走极端,萨克斯放了心。没有谁比帕梅拉【注】·威洛比更有理由走荒诞怪异的路线。

【注】Pamela(帕梅拉),昵称Pam(帕米)。

萨克斯懒洋洋地躺在椅子上,双脚朝上,脚指甲上什么都没有涂。一阵微风吹进小屋,带来了春天的中央公园里混杂的气息:覆盖层、泥土、被露水打湿的树叶和汽车尾气。她啜了一口热巧克力说:“哎唷,先吹一吹。”

帕米对着杯子吹吹气,喝了一口说:“好喝。嗯,很热。”她继续涂指甲。和今天早些时候的脸色相比,此时这个女孩显得困惑不安。

“你知道它们叫什么吗?”萨克斯指着问。

“脚?脚趾?”

“不,是底下。”

“知道了,是脚底下和脚趾底下。”她俩都笑了起来。

“是足底。它们也有印记,和指纹一样。曾经有个凶手用光脚丫子把一个人踢昏了,但是有一次他没踢中,一脚踹到了门上,留下了足印。林肯由此断定他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