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三中(第2/3页)
一九五八年早春,表舅转业去北大荒。最后一次来我家告别,那时母亲也正要下放到山东农村。他脱下军装,黯然失色,这让我很难过。我悄悄退出大人的视野,溜出门去。“我会来看你的”,表舅临走对我说,转身消失在我童年的地平线以外。
卢叔叔的出现,令我暗喜:表舅果然从地平线那边派人来了。卢叔叔是拖拉机手。维修拖拉机,他用铁锤敲打部件,一粒铁屑击中右眼。在当地农场医院治疗无效,转到北京同仁医院。他在表舅的介绍下住在我家。
“医生要给我配一只狗的眼睛”,他对我说。这让我有点儿心慌,用狗眼看世界到底会是啥呢?原来是玩笑,医生给他装了一只假眼珠,跟我弹的玻璃球差不多。他常躲进厕所,取出来,放进小玻璃杯冲洗。
表舅常出现在我梦中,他在冰天雪地指挥千军万马的队伍。跟卢叔叔探听,避而不答,想必那是军事秘密。
一天晚上,卢叔叔终于给我讲了个故事。灯光下,他双眼色泽不同,那玻璃眼珠显得过于清澈明亮。“半夜,一只熊瞎子钻进农场库房,翻箱倒柜找食吃。哨兵发现后,我们把它团团围住,先鸣枪警告,它猛扑过来,可惜没击中那胸前白毛的要害部位,只好动用冲锋枪机关枪。它最后倒下了,身上共有三十九发子弹……”这故事让人多少有点儿失望,但在我讲给同学的版本中,表舅成了这场攻打熊瞎子战役的指挥员。
那年头,北京黑灯瞎火,肚里没食,早早回家歇着了。而卢叔叔却发现了北京的“上流生活”——戏剧舞台。他人生地不熟,没伴儿,总把我带上。我跟他看的话剧有《以革命的名义》、《带枪的人》和《伊索》等,印象最深的是“人艺”的《伊索》。
那是深秋的晚上,刚下过雨,一股落叶霉烂味。首都剧场位于王府井大街。玻璃窗高大明澈,如黄昏的晴空,楼梯上的观众,好像正前往另一个星球,其中有个瘦小的男孩,那是我,还有一个戴玻璃眼珠的叔叔。巨型吊灯明亮而柔和,让我有点儿晕眩。随低沉的钟声响起,灯光转暗,红色帷幕徐徐拉开,古罗马的圆柱和台阶出现在舞台上……
那夜我几乎彻夜未眠。此后着魔一般,我居然能把对白大段大段背下来,并模仿那夸张的舞台腔——伊索附体,我处于半疯癫状态,在同学中宣布:为了自由,宁死也不做考试的奴隶。在课堂上,老师问到水分子式,驴唇不对马嘴,我学伊索的口吻回答:“如果你能把河流和大海分开的话,我就把大海喝干,我的主人……”老师认定我神经出了毛病。
当年粮食定量有限,连请客吃饭都要自备粮票。由于没缴够粮票,父母与卢叔叔之间出现摩擦。我暗中站在他一边,道理很简单,是他把我带出北京幽暗的胡同,进入一个光明而虚幻的世界——那与现实无关的一切令我神往。
三
初中三年无比漫长,而考试有如一扇扇门,阻挡任何通向永恒的可能。我最恨考试,在我看来,那是人类最险恶的阴谋之一,让孩子过早体验人生之苦。
我在小学算术就差,上了中学数学课,才知此生苦海无边:除了切割整数,正负颠倒,进而用乘方开方肢解世界,非把人逼疯不可。我完全迷失在数学的世界中。如果说期末考试是最后审判,测验摸底就如同过堂大刑伺候。不过各有各的求生之道,期末考试前一天我连看两场电影,在黑暗中忘却一切。大概由于心理放松,考试成绩还马马虎虎过得去。
除了数学,再就是俄文难。中苏反目成仇,大多数中学照样学俄文。首先难的是卷舌音,好在北方车把式的吆喝中也有,于是先学赶车再学俄文。在小纸条正反面分别写上中俄文单词,一大早到后海死记硬背。有的用谐音一辈子都忘不了:“星期六”(суббота)——“书包大”,“星期天”(воскресенье)——“袜子搁在鞋里面”,“回家”(домой)——“打毛衣”。到“文革”下一拨改学英文,没正经上课,用谐音只记住一句Long live Chairman Mao!——“狼来了前面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