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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没什么啦,只是觉得现在该吃点东西。”我轻快地说。

酒保的帅度随着时间过去而逐步降低,他拿起我的杯子,再次斟满伏特加,加了点可乐,然后递还给我。

“不赶时间吧,嗯?”他说,“那干脆待在这里,多陪我一下?”

我环顾四周——酒吧依然冷冷清清。

“你这杯喝完,搞不好得躺一下了,对吧?”他说,轻敲我的杯子,离我很近。我可以看到他鼻子侧面粗大的毛孔,几处还有微小的黑点。

我说:“也许吧,我有时喝完伏特加可乐,确实需要躺着休息一下。”

他露出狡猾的笑容:“就是会让你有那种心情吧?”

我试着挑起眉毛以示疑问,可是奇怪的是,只能挑起一边。我喝得太多了,因为我太痛苦,而痛苦无处发泄,只能淹没在伏特加里。这还蛮简单的,其实。

“什么意思?”我说,听到自己把辅音发得有点不清楚。

“葬礼啊。”他说,朝我凑得更近,几乎跟我脸贴脸,闻起来有洋葱味,“不用觉得过意不去……那么多死亡……事后,你不觉得真的会让你想要——”

“艾莉诺!”感觉有只手搭上我的肩膀,将凳子上的我转过去,慢得出奇。

“噢,哈啰,雷蒙!”我说,“这位是……其实,我不知道。不好意思,你叫什么名字,先生?”

酒保以闪电般的速度冲到柜台另一端,继续擦杯子、看电视。雷蒙用可以说是不友善的眼神瞪他一眼,然后在柜台上放上了二十英镑。

“等等,雷蒙。”我边说边胡乱摸索着新提包,“里头有钱。”

“来吧。”他说着便毫不优雅地把我从凳子上拉下来,“晚点再算。”

我踩着小猫跟,小步追在他后面。

“雷蒙。”我扯着他的袖子说,他低头看着我。“我决定了,”我说,“我不去刺青了。”

雷蒙一脸迷惑。我意识到,自从我和“疾速”那个酒保聊过之后,就一直考虑要去刺青,但我忘了告诉雷蒙。他拉我坐在走道旁边的窗座上——不是他之前坐过的那个——然后把我留在那里。我四下张望,纳闷儿现在几点了,纳闷儿到现在塞米是不是已经火化完毕,或者他们先把遗体都收着,等到这天末尾再用一把大火一起火化。雷蒙回来了,一手端着一杯茶,另一只手拿着一碟咸酥点。

“把这个吃了。”他说,“在我回来以前别乱动。”

我发现我饿坏了。吊唁者不断路过,可是没人注意到我这个藏身处,我还蛮喜欢的。这个座位很舒服,走道很暖和,在这个舒适的窝巢里,我觉得自己好像一只小睡鼠。转眼间,雷蒙再次出现,轻轻地摇着我,没有一点停下来的意思。

“醒醒啊,艾莉诺。”他说,“四点半了,该走了。”

我们搭公交车到雷蒙的公寓,就在城里的南区,我对这一带不熟,平日也没理由过去。知道他的室友都出门去了,我松了口气,我们穿过走廊时,我脚步有点蹒跚,试着不要笑出来。他用很没骑士风度的方式把我带进客厅,那里盘踞着一台巨型电视。电视前面散落着一堆我想是游戏机的东西。除了电脑零件之外,环境整洁得令人吃惊。

“看起来不像男生住的地方。”我惊讶地说。

他笑了:“我们又不是动物,艾莉诺。我超会用吸尘器的,而且戴西有点洁癖。”

我点点头,坐下来时我松了口气,因为我知道不会有讨厌的东西粘上我的新连衣裙及裤袜。

“喝茶?”他说。

“我想你没有伏特加或迈格士吧?”我说,而他挑起一侧的眉毛。

“吃过腊肠卷,又打过盹儿,我现在绝对没事了。”我说,真的。我觉得轻飘飘又干净,没有醉意,只是很愉快,没有尖锐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