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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nnieLrocks
校音:完成。剪发:完成。猪头们,把你们的肥臀移来“疾速”吧。
#下一件大事#超帅的混账
少言寡语的男人。我不得不去谷歌搜索“猪头”这个用语,而且必须承认查到的结果让我忧心。不过,我对摇滚明星的狂野作风又懂什么呢?他们那些陌生的行话,时候到了,他自然会教我。课程会在今晚就开始吗?难以置信,再过几个钟头,我就会到他面前。啊,想想都激动!
购物袋里有封我还没寄出的信要给他。这是今天命运对我微笑的另一征兆。前几天,我用“毕克”牌圆珠笔抄了首诗给他,是我向来喜爱的作品。这种圆珠笔真是个实惠的工程奇迹!我细心选了那张卡片:空白,前面展示了讨人喜欢的野兔蚀刻版画——耳朵长长、腿儿强壮、意外果断的面孔。它仰望着月亮星辰,神情难以捉摸。
贺卡贵得离谱,只是一小张纸板印成的东西,我想,通常会附赠信封,可是算起来还是太贵。若是领最低薪资的职业,得要工作将近半小时,才能赚到买一张不错的贺卡以及二级邮票的钱。这是个启示,我以前从未寄过卡片给任何人。不过,既然我今晚会见到他,就没必要贴邮票了,我会当面献上我这份卑微的礼物。
艾米莉·狄金森有一首美丽的诗叫作《狂野的夜,狂野的夜!》,它结合了我极为喜爱的两种元素:标点符号,以及长久以后终于觅得灵魂伴侣的主题。
我再读一次那首诗,小心地舔了舔信封上的黏胶——苦得可口,然后用最美的字迹在信封正面写下他的姓名。我把信收入购物袋时,犹豫了一下。今晚真的是最适合诗词的时候吗?我觉得自己这种犹豫态度很奇怪,毕竟都付钱买了卡片。不过,我忖度,最好先看看表演的状况如何,再决定是否将关系拉到书信往来的层次。没必要鲁莽行事。
等了好久才到了五点。为了赶时间,我搭地铁进城,踏进距离车站最近的百货公司,就是我买笔记本电脑那家。五点二十分了,百货公司还有不到一个钟头就要打烊了。女装在二楼(我纳闷儿,“仕女服饰”何时改成“女装”了?),因为找不到楼梯,我搭了扶梯。百货楼层面积广阔,我决定请求协助。我看到的第一个销售员是个大婶模样的女人,看起来似乎不适合给我时尚方面的建议。第二位将近二十或二十出头,所以太稚嫩,也无法给我建言。第三位是个俏丽的金发姑娘,恰恰适合——年纪与我相仿、造型讲究,且一脸机灵的样子。我谨慎地走过去。
“打搅了,我在想能不能请你帮忙?”我说。
她停下折毛衣的动作,一脸诚挚的笑容转向我。
“我要到时髦的场所看演唱会,衣服怎么选搭比较适合,我在想你能不能帮忙?”
她笑得更开,看起来也更真诚。
“嗯,我们确实有个人专属的购物服务。”她说,“如果你想要,我来帮你预约?”
“噢,不。”我说,“是今天晚上要用的,恐怕现在就需要。”
她上下打量我:“你要去哪里?”
“疾速。”我得意地说。
她噘噘嘴,缓缓点了一下脑袋:“你穿什么尺寸?十二吗?”
我点点头,佩服她只靠目测就能准确地猜到尺寸。
她看看手表。“跟我来。”她说。百货公司里有各式各样的店面,她带我到最不起眼的专卖店。“好了,我就凭直觉。”她说,“这个……”一条细长到荒唐的黑色牛仔长裤,“配上这个……”黑上衣,类似棉衫,但以人造丝料制成,背部开了个洞。
“真的吗?”我说,“我本来想要穿一件不错的连衣裙,或是裙子加女衫。”
她再次上下打量我。“相信我。”她说。
更衣室很小,弥漫着未洗的双脚和空气芳香剂的味道。牛仔裤看来太小,可是奇迹似的在我四周伸展,我竟然扣得起来。上衣松松的,有个高领。我虽然看不到背后镂空的部分,但我觉得自己恰好被隐藏起来。我看起来就和别人一样,我想这就是重点所在。我穿着那套衣服,拉下标签,放在地板上,然后折起上班时穿的衣服,塞进购物袋里。我拿起标签让那个女人到收银台结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