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幕(第8/20页)
12号陪审员: 什么叫“万一他们弄错了”?那还要证人做什么?
8号陪审员: 他们不会犯错?
12号陪审员: 他们可都在证人席上宣过誓的。你到底想说什么?
8号陪审员: 他们都是人,是人就难免犯错。他们要是错了呢?
12号陪审员: 我……不,我不这么看。
8号陪审员: 你真这么想?
12号陪审员: 嗯,这个,听着,没人可以确定。这可不是一门精确的科学。
8号陪审员: 没错。不是。
3号陪审员 (起身,愤怒地说): 好啦。(对8 号陪审员说) 我们直奔主题吧。插在死者胸口的折叠刀又是怎么回事?
2号陪审员: 等等。我发现……有人还没发言。我们是不是应该……
3号陪审员: 瞧,他们想什么时候说都行。现在安静一下,好吗?(转向8号陪审员说) 好吧,说说那把刀吧?那“诚实正直的”孩子承认,这把刀正好是他在案发当晚买的。我们谈谈这事吧。
8号陪审员: 好吧,就谈这个。不如把刀取来,让大家瞧瞧。我也想再看看。(他转向陪审团主席) 主席先生?
(陪审团主席起身走到门口。)
3号陪审员: 我们都知道刀是啥样子。
(陪审团主席敲敲门。守卫进来。陪审团主席冲他低语了几句。守卫点头,退场。)
凭什么让我们再看一次?
5号陪审员: 是你提到这事儿的。
4号陪审员: 这位先生有权再看看证物。(对8号陪审员说) 这把刀及其购买时间,是非常有力的证据。您觉得呢?
8号陪审员: 没错。
4号陪审员: 很好。下面我们依次梳理所有事实。首先,那孩子承认自己在案发当晚八点离家,因为被父亲拳打脚踢。
8号陪审员: 不不,他没说“拳打脚踢”,只是说“被打了”,打一巴掌和拳打脚踢可是不一样的。
4号陪审员: 他可是长期遭受父亲殴打。第二,这小子直接跑到旁边的旧货铺,买了一把……你们怎么称呼这玩意儿……
4号陪审员 (与3号陪审员同时说): 折叠刀。一把刀刃可以折叠进去的刀。(对3 号陪审员说) 谢谢。
4号陪审员: 第三,这可不是一把普通的刀。刀柄的花纹非常特别。第四,店主在法庭上指认,这把刀是他店里售出的,而且库存就这一把。第五,嗯,哦,八点四十五分左右,这小子在一个饭店门口遇到了他的三个朋友。我说得对吧?
8号陪审员: 是,没错。
3号陪审员 (对8号陪审员说): 他当然没错。(对其他人) 好,现在听听这位先生怎么说。他很清楚自己在说什么。
4号陪审员: 这小子和朋友聊了一个小时,在九点四十五分时离开。在此期间,他的朋友们都看到了那把折叠刀。第六,这些人当庭指认,杀人凶器就是这把刀。第七,这小子大约在晚上十点回家。从这时起,他与控方的说法开始有细微差异。他说自己在家待到十一点半,然后出门去看通宵电影。凌晨三点一刻返家时,发现父亲死了,随后被捕。那么,这把折叠刀又是怎么回事呢?他说,是在自己往返电影院的路上,也就是晚上十一点半到凌晨三点一刻之间,从衣服口袋的破洞里掉出去了,之后他再没有见过。这完全是谎言,先生们。很显然,他当晚根本没去看电影。居民楼内的住户没人看到他在十一点半出门。电影院的观众也没人见到他。他甚至说不出自己看了什么电影。实际情况应该是:这小子一直待在家里,后来和父亲又打起来,大约在十二点十分,他用刀捅死了父亲,然后逃离现场。他甚至还记得将刀上的指纹擦干净。
(守卫进来,手里拿着一把设计独特的刀,刀身贴有标签。4号陪审员从守卫手中取过刀。守卫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