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第3/6页)
“你是几点钟看见魏南特的?”我问道。
“想必是三点十五分或三点二十分。我到达赫曼那里是三点四十分,我想大概是二十或二十五分钟之后到的。嗯,赫曼的秘书——路易丝·雅各布斯,就是昨天晚上遇见你时跟我在一起的那个姑娘——告诉我赫曼整个下午都在开会,可能再过几分钟就会开完。确实如此,我后来跟他在十或十五分钟之内办完了事就回到我自己的办公室。”
“我理解你离魏南特不够近,没能看出他是否心情激动,是否戴着表链,或者闻到他身上是否有火药味儿诸如此类的事吧。”
“对。我只见到了他的侧身,一闪而过,不过别以为我没看清那是魏南特。”
“我不会那样认为。接着说吧。”
“他没再打电话给我。我回到办公室约莫过了一个小时之后,警方打来了电话——说朱丽娅死了。你现在该明白我当时并没想到魏南特把她杀死了——一会儿也没想到。这你想必也可以理解——你也不信他会杀人。所以我一到那里,警察就向我提出一连串有关他的问题。我看得出他们是在怀疑他,我当然像百名律师中的九十九名那样为雇主辩护——我没提到在那起谋杀可能发生的时候自己曾经在现场附近见到了魏南特。我倒是把我刚才跟你说的那事——跟他约会,他却没露面——告诉了他们,而且让他们明白我后来从广场饭店直接到赫曼那里去了。”
“这是可以理解的,”我同意道,“你在没听到魏南特怎么说之前,没必要说什么。”
“对啊,可是问题在于我压根儿也没听到他怎么说啊。我巴不得他会露面或者给我打个电话什么的——可他没有。直到星期二那天,我才收到他从费城寄来的那封信,信里却对星期五那天失约的事只字未提,什么都没说——那封信你也看过了。你对这有什么想法?”
“你的意思莫非是说他看起来倒像是犯了罪?”
“是啊。”
“我看不大像,”我说,“他要是没杀她,那封信倒是多多少少提供了我们期望得到的他的一点情况——那就是他并没有因为警方怀疑他而惊慌失措,而只是担心那可能会干扰他的工作,希望把事情全都搞清楚而又不给他带来什么麻烦——这样一封不太聪明的信别人都不会写,倒也符合他那股傻劲。我可以想象他发那封信的时候丝毫也没想到最好的做法应该是说明一下凶杀案发生那天他自己在干些什么事。你看到他那会儿,心里有多大把握认为他是从朱丽娅家里出来的?”
“我现在很有把握。起先我认为可能是的,后来我又想他或许是从他的厂房出来的。那个厂房在第一大道,离我见到他的那个地方只有几个街区远,而且尽管自从他走后,那个厂房就给锁上了,但我们上个月还是续签了租房合同,那里一切都等他回来,所以那天下午他也可能去了那儿。警方在那里没能找到任何表明他是否回去过的迹象。”
“我正想问你一件事:传闻他留了连鬓胡子。”
“没有,还是那张瘦长脸,蓄着参差不齐、白不呲咧的唇髭。”
“另有一件事:有一个叫诺海恩的家伙昨天被枪杀,一个小——”
“我正要说到这事。”
“我想到那个你认为可能跟踪你的瘦个子。”
麦考利瞪视着我。“你是说那人可能是诺海恩吗?”
“闹不清,我只是在怀疑。”
“我也闹不清,”他说,“我至今压根儿也没见过诺海恩——”
“他是个小个子,身高不超过五英尺三,体重大约一百二十磅。我估计他三十五岁上下。面色灰黄,深色头发,深色眼睛,两眼隔得很近,一张大嘴,瘪塌塌的长鼻子,两只招风耳——看上去足智多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