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我的老师约翰·威廉斯(第2/4页)

【4标@】有时候听完教堂冗长的布道和教室沉闷的教学,他匆忙逃离剑桥市区,来到西南城郊的树林和田野。那里独成天地,一片宁静。站在光秃秃的土地上,他感到自己的大脑沐浴在清新的空气中,仿佛升入无尽的太空。日常感觉到的卑微和局限在旷野中消失殆尽。他曾经听过爱默生的一次演讲,此时想到了其中的一句话:我是一颗透明的眼球。面对四周的树林和旷野,他自己消失了,尽归于无,却能看到所有的一切。他周身流动着一种莫名的力量。此时他觉得自己是上帝的一部分,自由自在,这是他在国王礼拜堂、大学课堂和剑桥大街上从未体验过的。透过树林和绵延的田野,他能隐约看到西边遥远的地平线;此时此地,他看到了美丽的大自然,以及以前从未发现过的自己的美丽天性。

安德鲁斯离开波士顿。“街上车水马龙。人们行走在排列整齐的拱形榆树盖下面,榆树看上去像是从人行道和马路的石板上强行生长出来的。”他离开了比肯和查尔斯河附近克拉伦登大街上他父亲的住所。“查尔斯河也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这条河蜿蜒流淌在条块分割的农田、村庄和城市中间,将人类和城市的垃圾带出去,流进大海湾。”安德鲁斯想去人迹未至的地方。尽管他离开了出生、成长的房子,但他似乎还没有出生,还没有长大。这是老生常谈的故事,是个自我发现的故事,一个寻梦的故事,一个无所畏惧而又充满自信地踏上征途实现梦想的故事,一个年轻人闯荡西部的故事……在那里开始了读者或许从未有过的阅读体验:约翰·威廉斯对这类浪漫故事的真切检讨、对西部拓荒背后疯狂能量无可置疑的诠释、显而易见的天意、“美国精神”及其投射出的个人主义,这种个人主义只有在美国边区的广阔天地才会出现。在那里约翰·威廉斯受爱默生的超验主义及其宣称的只有在大自然中才能找到善良、真理和美丽的观点的激励。更加尖锐的是,对被认为只存在于自然中的天性的质疑,对个人灵魂与神圣的超灵——也就是与上帝的深度切合的质疑。威尔·安德鲁斯是个新手,在西部小说中是个司空见惯的人物,却是实现约翰·威廉斯写作目的的理想人物:一个新手去探索在书本中读到的西部世界。反讽在小说中无处不在,但不是那种刺痛的反讽,也不是那种搞笑的反讽。

安德鲁斯来到堪萨斯的屠夫十字镇才几小时,就被说服出钱资助一次到科罗拉多落基山脉捕猎的远征。米勒是一位经验丰富的猎手,熟悉山里的情况。他在多年前发现了一处隐秘的山谷,那里有大批的野牛群。他一直在寻找一位合伙人来资助这次能带来巨大收入的远征。小说暗示很可能这个有大量野牛出没的隐秘山谷其实根本就不存在,米勒不过是在吹牛,不过是带安德鲁斯出去兜一圈,然而,安德鲁斯真正想要的就是兜一圈,体验旷野的经历以及由此带来的自我发现。

米勒带着安德鲁斯给的钱出发,去了堪萨斯的埃尔斯沃思,想要雇一个剥野牛皮的人——弗雷德·施奈德,并且购置远征的必需品,把焦急等待的安德鲁斯和米勒的助手查理·霍格留在了屠夫十字镇。查理·霍格将负责赶牛和搭营帐。霍格是西部小说中老一套的人物,但通过约翰·威廉斯的匠心处理,我们认识到人物塑造是挖掘老生常谈的内容,而不是接受陈词滥调。霍格缺了一只胳膊,嗜酒如命,沉默寡言,只喜欢引用《圣经》以及显然根据《圣经》中无懈可击的智慧而发的陈腐言辞。如果霍格身边的人在乎《圣经》,这或许很重要,但是没有人在乎,甚至连受过教育的威尔·安德鲁斯在某处反思到:和《圣经》相比,他更熟悉爱默生,他意识到——而且很模糊地意识到自己从未读过《圣经》。安德鲁斯追寻旷野,为了“能够成为上帝的一部分,无拘无束”,但他后来在大自然中的遭遇却更像《旧约》中上帝的恶意所为。约翰·威廉斯不无讽刺的巧妙暗示:如果安德鲁斯了解一点,哪怕从《圣经》的诗歌中了解一点从上天来的洪水、瘟疫以及发泄的愤怒,而不是一厢情愿地相信和上帝融为一体的好处,那他的遭遇会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