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第2/2页)

这是我唯一一部由一个故事而不是一个人物起笔的小说。很难解释人物与情节之间的关系,你无法凭空捏造出一个人物来。在你想象他的那一刻,你必须将他置于某种环境之中,做着某件事情。这样一来,人物以及至少他的基本行为似乎同时在想象中产生出来。但眼下的情况是要用一个个人物去适应我逐步推展出的故事框架,他们都取材于我在不同场合早已相熟的一些人。

写这本书时我也遇到一个作者通常会遇到的麻烦。一开始我让男女主人公姓雷恩,这是个很普通的姓氏,但没想到香港有姓这个的人。他们提出控告,连载我小说的那家杂志用两百五十英镑解决了纠纷,我也把姓氏改为费恩。接着,香港的助理辅政司觉得自己受了诽谤,威胁采取诉讼程序。我很惊讶,因为在英格兰,我们可以把首相搬上舞台,或者让他成为某部小说中的人物,坎特伯雷大主教或者大法官也一样,而这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连眉毛都不会动一下。让我奇怪的是,一个只是临时担任如此微不足道职位的人竟会以为自己受到影射。但为了省却麻烦,我把香港改成一个假想的殖民地“清延”[1] 。这一意外发生时书已经出版,只得召回售出的部分。一些精明的书评人以种种借口拒不返还,目前这些书获得了书志学上的价值,我估计大约有六十本存世,成了收藏家们高价收购的藏品。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1] 在后续所有版本中又改回了“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