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 自传(1)(第3/32页)
在那里,他与原来的妻子又生了四个孩子,与第二位妻子又生了十个孩子,一共十七个孩子。我记得一度有十三个孩子与他一同进餐,这些孩子都长大成人,并纷纷结了婚。我生于新英格兰的波士顿,是最小的儿子,下面还有两个妹妹。我父亲的第二位妻子是我母亲,名叫阿拜亚·福尔杰,是彼得·福尔杰的女儿。彼得·福尔杰是新英格兰最早的一批移民之一,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科顿·马瑟在他的美洲教会史中曾称赞他为“一个虔诚、博识的英国人”。我听说他不时创作一些短诗,但只有一篇付梓,我在好多年以前曾经拜读过。这首诗写于1675年,是用当时流行的诗歌体裁写成的,是写给当时当地的执政当局的诗行。这首诗拥护信仰自由,支持浸礼会教徒、贵格会教徒,和其他已受到迫害的教派成员,认为殖民地所遭受的印第安人战争和其他灾害是迫害教徒的后果,上帝把它们作为报应来惩罚如此可憎的恶行,并规劝教派废除那些无情的法律。对我来说,所有诗行都写得质朴、落落大方。尽管我已经忘了该诗节的前两句,但我还记得其中六行。这些诗行的大意是说他的谴责出于好意,因此他并不隐瞒他是该诗的作者。
成为诽谤者(他说),
我打从心里不愿;
我现住在本镇;
我定要写出我的名字,
毫无恶意,你们真正的朋友,
是彼得·福尔杰。
我的兄长全部被送去不同行业当学徒。八岁时,我被送到文法学校,我父亲想要把我作为他儿子中的什一税献给教会,为教会效力。我从小就识文断字(我一定很小就识字,以至于在我的记忆中我一直就识字),他所有的朋友都认为我一定能成为优秀的学者,因此,我的父亲受到鼓励,做出了上述决定。我的伯父本杰明也同意这样做,他还说,如果我肯学习他的速记法的话,他要把他所有布道时用的速记本都给我,我想是把它们作为交换条件吧。
然而,在文法学校,我从成绩平平提升到名列前茅,接着就升入了二年级,并且在那年年终就随班升入三年级,我在学校的时间还不到一年。因为这个时候,我的父亲想到他有那么庞大的家庭,考虑到大学教育的费用,并且他看到许多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混得都不尽如人意(这些是我听到他对他的朋友讲的原因),所以他改变了他最初的打算,把我从文法学校带到了一所书算学校。这所学校是由当时一位著名的、叫乔治·布劳内尔的先生主办的,他用和缓、激励的方法教授,大家都认为他的办学很有成绩。在他的教育下,我很快就学会了一手不错的书法,但是算术却学得不好,而且毫无进步。我10岁时被带回家,帮助父亲经营蜡烛和制造肥皂。这本不是他的本行,但在他到达新英格兰,发现染色业生意惨淡,不能维持他的家庭时,就以此为职业。因而我被安排去剪蜡烛的烛芯、灌烛模、照看店铺、出差等。
我并不喜欢这个行业,却对航海生活有所偏好,但是我父亲反对。然而,因为住得离水边很近,我常到水中和海边去,早早就学会了游泳,还有划船。当和其他男孩子一起在船或小舟上时,通常他们都听我的,尤其在有困难之时。其他时候我一般也是男孩子中的头儿,但有时会使他们陷入窘境。有一次值得一提,因为尽管那时没有用正当的方式表现出来,但它是我早年突出的公益精神的写照。
在水车储水池的一边有一个盐沼,涨潮时,我们常常在盐沼边上钓鲦鱼。盐沼在被我们多次踩踏之后,变成了一个泥潭。我提议在那里筑一个码头使得我们刚好能站在上面,我还把一大堆石头指给我的伙伴们看,那本来是要用来在沼泽附近建房屋的,正好合我们的意。于是,晚上当工匠们离开后,我聚集了好几个玩伴,像蚂蚁般勤劳地搬起石头来,有时两个或者三个人一起抬一块石头,我们把石头通通搬走,筑起了我们的小码头。次日早晨,工匠们对于石头的丢失很是讶异,后来在我们的码头发现了那些石头。他们便开始查问是谁搬走的石头,发现是我们干的,就向我们的家长抱怨,结果我们当中好几个都被我们的父亲教训了。尽管我一再辩解说这项工程是多么有益,但最后我父亲使我意识到:不诚实的事情是没有用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