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华德·洛克(第78/132页)
她在某个银行家的夫人举办的晚宴上十分开心,他们都是盖尔的重要朋友,名字她现在记不大清楚了。晚宴在长岛的一个大庄园里举办,非常成功。他们看到她的到来是那么高兴,又是那么遗憾盖尔没有一起来。她吃光了摆在她面前的所有食物。她的胃口好极了——一如她童年少有的几次,那是当她在树林里玩了一天回来时,她妈妈是那么高兴,因为她妈妈怕她长大后得贫血症。
她在餐桌上讲述她童年的故事逗客人们开心,她把他们逗得哈哈大笑,那是她的东道主记忆中最开心的一次晚宴。后来,在一间窗户开向黑色夜空的起居室里——没有月色的夜空延伸在树林和草坪之外,一直到东河岸边——她谈笑风生,妙语连珠,对周围的人们投以热情的微笑,令他们自由自在地谈论起对他们来说最最亲密的话题,她爱那些人,而且他们也知道他们被人爱着,她爱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人,有个女人说:“多米尼克,我不知道你竟然这么棒!”而她回答说:“我在世上无忧无虑。”
可实际上,除了注意到她手表上的时间外,她对其他的一切都不曾在意过——她想着必须在十点五十分以前离开那座房子。她不知道她应该说什么话来告辞,但是到了十点四十五的时候,她说得很得体,又令人信以为真,到了十点五十分的时候,她的脚已经踩在油门上了。
那是一辆上了篷的黑色跑车,内饰是红色的。她想,司机约翰真好,把那红色的皮革擦得那么亮。车上什么也不会剩下,它就像是为自己的最后一次出行作了最漂亮的打扮,实在是最合适不过了。就像是一个女人为她的初夜打扮一样。我没为我的初夜打扮过——我没有初夜——只是什么东西从我身上被扯掉了,还有牙齿间采石场尘土的那种味道。
当她看到汽车侧窗上映满黑色垂直条纹和很多光点时,她想玻璃怎么了。然后她意识到她在沿着东河行驶,而玻璃上映出的是纽约,就在河的对岸。她笑出了声,心想:不,这不是纽约,这是一张贴在车窗玻璃上的私人照片,它的全部,在这儿,在一块玻璃上,在我的手底下,我拥有它,它现在是我的了——她用一只手从炮台公园一直划到皇后区大桥——洛克,它是我的,我要将它送给你。
远远看来,那个守夜人的身影只有十五英寸高。等它变成十英寸时,我就开始,多米尼克心想。她站在车旁,希望那个守夜人能走得快一点。
那幢大楼就像在一个点上支撑着天空的一团黑色物体。天空其余的地方垂下来,亲密地从地面上低低掠过。最近的街道和房屋也离得很远,在那块空间边缘很远的地方,像小小的不规则凹痕,又像是一把破锯的锯齿。
她感觉她轻便舞鞋的鞋底下有一块大卵石,很不舒服,可是她不想动她的脚,那会发出声响的。她并不是一个人。她知道他就在大楼里的某个地方,就在离她一条街的某个地方。大楼里没有灯光,也没有声息,只有黑色窗户上的白色十字。他不需要灯,他对每一条走廊、每一个楼梯井都了如指掌。
那个守夜人越走越远。她猛地将车门拉开,把她的帽子和包往里一扔,然后用力把车门关上。穿过马路的时候,她听到砰的一声。她跑过那片开阔的土地,远离那座大楼。
她感觉到丝质的裙子贴在她的腿上,那正是飞行时那种可触知的目的,她要推开它,要尽快破除障碍。地面上有坑洞和干硬的麦茬。她跌倒过一次,可直到又跑起来时她才发现。
黑暗中,她看见了那条壕沟。然后她便在壕沟底部跪下来,摊开四肢趴下去,她的嘴挨到了地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