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沃斯·托黑(第2/123页)
那个夏天,多米尼克·弗兰肯独自住在她爸爸那座宏伟的庄园里,那是一栋殖民地风格的老房子,离采石场有三英里。她从不接待任何客人。一位上了年纪的管家和他的妻子是她唯一肯见的人,而且也不常见——除非在必要时。他们住的地方离房子还有段距离,靠近马棚。管家照看农场和马匹,他的妻子负责家务和多米尼克的饮食。
管家的妻子优雅而安静地把饭菜端上来。这种方式是她向多米尼克的母亲学的,那时她母亲就在这间宽敞的餐厅里以这种方式招待客人。到了晚上,多米尼克发现桌边只有她自己的座位,桌上的摆设像是在准备一个正式的宴会,点亮的蜡烛一动不动地立在那里,淡黄色的火苗一闪一闪,像仪仗队队员手中发亮的长枪。黑暗使整个房间看起来像座礼堂,高高的窗户像一队哨兵笔直地站在走廊里。在长桌中央是一只浅浅的水晶碗,碗里盛着一株莲花,白色的花瓣开在如烛光般的黄色花心周围。
老妇人默不作声地准备着晚宴,然后就马上离开了。多米尼克走上楼来到卧室时,发现那件精致的蕾丝睡衣已经叠好了放在床上。早上她走进浴室,发现浴盆中的水有一股风信子的味道,脚下打磨过的浅色瓷砖熠熠发光。她的大浴巾堆在那里,像个要包裹住她身体的雪堆。她听不到脚步声,也感觉不出屋子里有人。就像对待客厅橱柜里的威尼斯玻璃器皿一样,老妇人恭敬、谨慎地照看着多米尼克。
此前的几个冬夏,多米尼克都把自己放在人群中间来感觉自己的孤独。实际上,那种与世隔绝的感受对她来说是一种乐趣,是对一种她从来不允许的软弱的背叛,那便是享受人群陪伴的软弱。她伸直胳膊,慵懒地垂下,上臂有着一种甜蜜而又昏昏欲睡的沉重感觉,俨如第一杯酒刚刚喝下。她穿了连衣裙,在走动的时候,她感受到了膝盖、大腿与布料之间那种含糊的、有点儿抵抗性的摩擦,这使她能感觉到的不是布料,而是自己的膝盖和大腿。
房子孤零零地坐落在庄园中央,四周都是树林,几英里之内不见人烟。她骑在马背上沿着那条荒废的小路向前行进。那条小路没有任何出口。叶子在阳光下发着亮光,树枝在风中沙沙作响。有时她会屏住呼吸,突然有一种感觉,在下一个路口的转弯处,会遇到一些美妙且至关重要的东西,她无法判定希望看到什么。她不知道那会是一处风景、一个人还是一件事。她所知道的只有它的实质——一种玷污贞洁的快感。
有时她会离开房子走上几公里,毫无目标,也不去想回来的时间。路上的汽车从身旁经过,采石场的人们认识她,向她点头致意。她是乡下城堡的女主人,就像很久以前她母亲活着的时候那样。她在路口拐弯处走进了树林,继续向前走。胳膊慵懒地前后摆动,头向后仰去,看着树顶。她看见叶子后面的云彩在游动,好像是一棵大树在面前移动、倾斜,随时会倒下来把她压在底下。她停了下来,等待着。然后她耸了耸肩,继续向前走,她不耐烦地把挡住她去路的繁密树枝推向一边,让它们划过她裸露的胳膊。她继续向前走,直到走累了。她伸展双臂来消除肌肉酸痛。然后倒下来,平躺着。她的四肢伸展开,好像地上的一个十字。她松了口气,感到大脑一片空白,空气像一股力正在紧压着她的胸。
有几天早上,当她在卧室醒来时,听到了采石场的爆炸声,她伸了个懒腰,将胳膊放到枕着白色丝绸枕头的脑袋上方。她听着,那是一种破坏性的声音。但她喜欢这种声音。
因为那天早上的太阳太毒了,她知道采石场会更热,她不想看见任何人,但是她知道自己必须去面对他们。多米尼克走到采石场,在这晴朗的天气里,她的想法改变了,她喜欢这样的景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