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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语里我们没有与法语词“stile empese”[12]精确对应的字词,但在德国,这种文体可是更加常见。如果这种文体加上虚饰、作态出现在书里,那就等同于在社会生活中故作深沉、趾高气扬、扭捏作态的举止行为,同样令人作呕。缺乏思想的内容就喜欢以这样的文字外衣装扮自己,正如在日常生活中,愚人喜欢摆出严肃的神情和拘泥于形式一样。
写出矫饰、造作的文字就像是精心穿戴一番以免被人看作是普通平民,但真正的绅士哪怕是穿着最不起眼的衣服,也很少会有被人错认的危险。因此,正如人们从一个人艳丽、太过挺括的衣着看出这是一个俗人一样,从矫饰、虚浮的文体就可认出平庸的作者。
尽管如此,如果认为我们的作文应该像说话一样,那可是错误的看法。相反,每一种写作文体都必须带有某种精炼、简洁的气质,这也的确就是各种文体万变不离的宗旨。所以,怎么说就怎么写是要不得的,一如与此相反的做法,亦即说话就像写作一样。满嘴书面语言的人会被视为迂腐、书呆子气,听众听他说话也备感吃力。
晦暗、模糊的表达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糟糕的信号,因为在百分之九十九这样的情形里,那都是因为作者的思想模糊、不确切所致,而这又几乎无一例外归因于作者的思想本身就是前后不一、自相矛盾和因此有欠正确的。头脑中一旦萌生了某一正确见解,这一见解就会力图清晰呈现,并且很快就可以做到这一点:清晰的想法很容易就能找到恰当的表达。我们能够想出来的东西总能找到清楚、易懂、确切的语言表述。写出难懂、晦暗、错综复杂、多重歧义词句的人,当然并不知道自己到底要说些什么;事实上,对于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他们只是朦胧地有所意识,但这朦胧之物还没有成为确切、具体的思想。他们经常希望向自己和向他人隐瞒自己其实是无话可说。如同费希特、谢林、黑格尔一样,这些人希望显得知道自己其实并不知道、思考自己其实并不曾思考、说出自己其实并不曾说出的东西。如果一个人真有一些实在、确切的东西需要表达,那他会尽量含糊其辞,还是尽量清楚表达出意思?甚至昆提里安[13]也说过,“对事情有专门了解的人说出的话经常是更加易懂,也更加清楚……所以,一个人越是没有本事,说出的话就越是模糊难懂。”
同样,我们的语言表达不能像谜面一样让读者瞎猜,而应该问一问自己到底想还是不想表达出自己的意思。德国人写文章时躲躲闪闪、犹豫不决、顾左右而言他,这使他们写出来的东西没有吸引力,让人无法领教。当然,如果作者传达的是某些在某一方面不合法、不许谈论的事情,那就另当别论。
正如作用过度通常会造成与本意相反的效果,同理,虽然运用字词可以让别人领会我们的思想,但这只是在某种限度之内。如果字词堆砌超出了一定限度,那这些字词就反而使要传达的思想变得更加模糊。把握这个中的限度就是文体的任务和判断力的专责,因为每一个多余的字词都会产生与其目的正好相反的效果。伏尔泰的话正好表达了这一层意思,“形容词是名词的死敌”。但是,当然了,不少写文章的人倾泻字词,其目的就是掩饰自己缺乏思想。
据此,我们应该避免一切赘语以及那些并不值得让读者伤神、句子中间可有可无的插入语。我们必须照顾读者的时间、精力和耐性。这样,我们就可以让读者相信:我们写出来的东西值得他们认真关注,他们所花费的努力是有回报的。删去了不错的东西也总比加进空洞的废话要好。赫斯奥德的话适用这里:“一半比全部还要多”。总之,不要把一切话都说出来!“让自己变得讨厌的秘诀就是把话全都说完。”所以,除了要点和精华以外,如可能的话,读者自己也会想到的东西则一概不写。用词很多、但传达的意思却很少——这是表明作者思想平庸的确切标志,无一例外都是这样。相比之下,具出色头脑的作者却能言简意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