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9/9页)

“但是那个人怎么可能是在别的地方挨枪的呢?”班克斯分辩说,“我的意思是,现场没有任何血迹。”

“我敢说被害人是脸部中弹。”莱姆说。

“是的,没错。”班克斯回答,脸上带着自嘲的傻笑,“你怎么知道?”

“被点三二口径的子弹射中面部会很痛,会完全丧失抵抗力,但流血不多。只要不射中脑子,一般不会致命。被害人处于这种状态下,那个不明嫌疑犯可以随意把他带到任何地方。我说‘那个不明嫌疑犯’,因为嫌疑犯只有一个人。”

一阵冷场。“但是……现场有两组脚印。”班克斯声音很小地说,好像正在拆除地雷的引信。

莱姆叹了口气。“脚印只有一种,是同一个人走了两次留下来的,目的是愚弄我们。还有,往北和往南的脚印深度完全一样,所以他并没有抬着两百磅重的人走来走去。被害人是赤脚吗?”

班克斯翻了一下记录本。“只穿着袜子。”

“好,这表明嫌疑犯穿上被害人的鞋子,自作聪明地走到梯子那里,又折了回来。”

“如果他不是从梯子上下来的,他又是怎么走到埋尸地点的呢?”

“他带着那个人从铁轨上自己走过来,大概是从北边方向。”

“不论哪个方向都没有别的通往街区的阶梯呀。”

“但是有和铁轨并行的隧道。”莱姆继续说,“它们与十一大街边一些旧仓库的地下室相连。禁酒时期有个名叫奥尼·马登的歹徒挖通了地下室和隧道,通过这条渠道把私酒偷偷搬上纽约中央列车,运往奥尔巴尼和布里奇波特。”

“但为什么不把被害人就近埋在隧道旁,为什么要冒着被人看见的危险把那家伙拖到高架桥下?”

莱姆现在有点不耐烦了。“你还不明白他想要告诉我们什么吗?”

班克斯张嘴想要说什么,但还是摇了摇头。

“他就是要把尸体放在能看得见的地方,”莱姆说,“他希望有人发现它,所以才把那只手露在外面。他在向我们挥手,吸引我们的注意。很抱歉,你只有一名不明嫌疑犯,但他的聪明程度足以抵过两个人。在现场附近一定有一道暗门通往隧道,快去那里采集指纹。这可能没什么用,但你们还是得赶快这样做。你们知道这个案子的分量,尤其是当报纸开始大肆报道时……好了,两位先生,祝你们好运。现在,就对不起了。朗?”

“是。”

“别忘了第一犯罪现场。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得找到它,而且要快。”

“谢谢,林肯。别忘了看那份报告。”

莱姆说他当然会读,但他们从他的脸色看得出他在撒谎。完全是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