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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一起去,”她回答道,“会对你有好处的。”
“我可不想去,吃饭的时候,你会全部讲给我听的。”
我站在路中间看着那辆马车轱辘而去,车窗内会伸出一块手帕逗趣地朝我舞动。在这之后,我只有到五点吃晚饭时才能见到她,这段时间像是晚上见面前非穿插不可似的。这期间不管我是有差事,还是在忙庄园的事,或是和人们闲谈,都一直有种急不可耐的感觉。几点了?我看看安布鲁斯的手表,唉,才四点半,时间怎么过得这么慢。只要回到家里,经过马厩,我就知道她是否已经回来了,因为可以看到马车是否已停在车棚里,马是否吃了料,饮了水。进了家门,经过书房和客厅,两间房子要是空荡荡的,就知道她已经上楼休息去了。她在饭前总要休息的。那时我会先冲个澡,或洗洗脸,换好衣服后,再到下面的书房去等她。随着钟表指针接近五点,我开始越来越焦躁不安,我开着书房门,以便能听见她的脚步声。会先听到狗的嗒嗒脚步声——现在我对它们来说已无足轻重,它们像影子似的跟着她——接着听到的是长裙拂过楼梯的沙沙声。我想这是一天中我最欣赏的时刻。声音里有某种期待中的心悸,一种急切的渴望。以至于她进来时我几乎忘记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我不知道她的长裙是用什么材料做的,不管是挺括的丝绸,还是缎子,或者是棉缎,她行走时不时地擦着地板,不知是长裙本身在飘动,还是因为由她穿着,行走时步态优雅,反正那本来暗淡简朴的书房,她一进来,就会突然焕发出光彩。
烛光中的她有着白天没有的温柔,就好像早上明媚的晨光和下午暗淡的色彩都被工作和劳务所掩盖,生机勃勃,但实实在在。当夜幕降临,百叶窗紧闭,风平浪静,回到家的氛围中,她那一直掩盖着的光彩便四溢开来,她的面颊和秀发更加光彩夺目,目光幽远,无论她转过身来说话,到书橱取书,还是弯下身子轻轻拍拍伸着懒腰躺在火炉前的多恩,举手投足自然优雅,显得那么迷人。此时此刻,我真想不通我以前怎么还会认为她很普通的。
斯考比通知晚餐已备好,我们便走进餐厅,在自己的位置上坐下来。我坐在桌头,她紧挨我右侧,这在我看来已是寻常事,没什么新奇可言了。我再不是一个人坐在那儿,穿着那件旧夹克,也不换衣服,面前放着一本书,免得和斯考比说话。然而假如过去经常都这样,我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兴奋了。吃喝的过程,现在都在某种意义上变成了一种新的历程。
几个星期过去了,兴奋的感觉并未减弱,反而还有所增强,结果我总不由自主得找借口去屋里转上一阵子,哪怕每次只五分钟也好,就为了能看她一眼,这样除了中午和晚上的正常相聚外,还能增加一点机会。
她要么是在书房,要么有事正好经过大厅,或者也有可能在客厅里等候来访者,她会稍带一点惊讶地笑着对我说:“菲利普,怎么这会儿回家来了?”她这么问,我还得编点理由。至于那些花园里的事,过去安布鲁斯总设法引起我的兴趣,而我总是见了哈欠连连,躲之不及的,如今只要有种植方面或台阶路建设方面的事,我会毫不犹豫亲临现场。每天晚饭后,我们又会共同研究她从意大利带来的书,把其中的图案作一些比较,再争论一番,看哪个能效仿。现在想想,即便她建议我们在农场的田地上建一个罗马废墟的复制品,我想我都绝无二话。我或者说可以,或者说不行,或者说的确好,或者还摇摇头,但实际上我从来都没有真正在听,我的乐趣只在于看着她满怀兴致地忙碌,看着她对比着插画深思熟虑,看她皱着眉头,手拿钢笔在纸上做标记,还看她的手翻了一本又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