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意 外(第12/12页)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压、高空、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江北电力公司是高压线产权的所有人,对触电事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是主要责任。
“因此,本法庭现在判决如下:判处南湖水库度假村赔偿死者罗峰的家属叶婉儿经济损失40万元人民币,判处江北区电力公司赔偿死者罗峰的家属叶婉儿经济损失20万人民币。不服判处者,可以在一个月内提出上诉……”
这种结果大出黄俊松的意料之外,在他的心里最多只能赔偿10万人民币左右,没想到法庭却判处他40万的赔偿费。
庭审结束之后,黄俊松急匆匆地走到和兴面前,说出自己要上诉的想法。
兴说上诉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再怎么上诉都大同小异,改变不了根本的结果,而且劳力伤财。说得黄俊松心里十分失落而不快,但又无可奈何,只能悻悻开车回度假村慢慢梳理心理。
叶婉儿对这种结果十分满意,她感谢法庭给她公正的支持,尤其感谢吴顾问这些天对案件不懈努力和奔波。
当叶婉儿走出法庭门外时,冯美月立即走上前来和叶婉儿紧紧地抱在一起,俩人的高兴的热泪盈眶,以这种形式庆贺胜利,这种场面在两个情敌之间是极其少有的。
通过这场官司,平时不务俗事的叶婉儿,觉得自己一下长大了,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去面对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