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人生的哲学难题(第10/12页)
问:作为当代知识分子,对社会所负有的责任是什么?
答:这个问题当然是个很大的问题,可以再开讲一次。简单地说,我特别想强调的一点就是,在任何一个社会,知识分子都应该对社会承担责任,在我看来,这种责任应该是一种精神上的责任,就是要关心社会的精神走向。知识分子应该关注社会的基本走向,它在精神上是不是对头,如果不对头,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发出自己的声音,进行批判。我想,这是一个基本的责任,对任何一个社会的知识分子来说都是这样。知识分子应该是重大问题、根本问题的思考者和发言者。我想强调的一点是什么?中国的知识分子表面上、嘴上也说得很多,社会责任什么的,对社会问题很爱发言,但是有一个毛病。我认为,一个知识分子对社会的关注,应该是精神上的关注,既然是精神上的关注,那么他对自己的精神生活也应该是很重视的,应该是有自己的精神生活的。但是,很多知识分子忽略了这一点,没有自己的精神生活,没有自己的灵魂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关注社会生活往往是从功利出发,个人的功利或社会的功利。所以,很容易没有自己的一贯性,很容易根据风向来改变,我看到过很多这样的例子。知识分子也跟着社会的风向改变,还算什么知识分子?得有自己的立场。为什么没有自己的立场呢?我觉得重要的原因,就是不从精神的层面来看社会问题。看社会问题是有各种层面的,就社会论社会,甚至只从利益角度来看社会,这个层面低了一点。不能少掉精神纬度,但我觉得就中国知识分子的普遍情况来说,是缺少这个纬度的。
问: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即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性。作为社会中的一个个体的人,既是手段又是目的,是二者的辩证统一。如果灵魂的高贵体现为人是目的,永远不可以把人作为手段,是否会让人的灵魂变得更自私?
答: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问题有很多论述,这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我们以前的问题把这个方面当作马克思的全部论述,这样就把马克思理解得狭窄了。马克思还说过,人的本质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这个观点就更强调人是精神性的存在,作为精神性存在的人的自由。所以,关于马克思的人的观点,其实是可以再讨论的。我记得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时候,我们中国学术界争论很激烈,一派是把马克思关于人的论述归结为人的社会性,然后把社会性又归结为阶级性,这是一派的观点;另外一派观点认为这是狭窄的,应该更强调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的论述,强调人的人性的方面,我当时是属于这一派的。现在来看,应该说仅仅归结为社会性,这种观点的狭隘性是一目了然的,用不着再争论了。不能只把人看作目的,也要把人看作社会的手段?我觉得,这是没有理解康德命题的含义。当然,手段和目的是相对而言的,譬如说,在某些具体的情况下,你用一些人去完成一件事情,在这个意义上你会说人是手段。从根本的意义上来说,我不知道马克思曾经说过人是手段,我不知道有这样的论述。从根本意义上来说,你只能把人作为目的,不能把人作为手段。当然,为了实现社会的目标,需要个人、很多人去参与、去奋斗,但这并不意味着人是社会的手段。从根本的意义上来说,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是,个人是目的,社会是手段。社会无非是个人、许多个人结成的一种关系。社会为什么要存在?个人为了生存的需要,必须依靠他人,在这个过程中,人们才结成了一种社会关系。社会不为所有的个人而存在,它为什么而存在,难道是为它自己?如果抽掉了所有的个人,社会就成了一个抽象的东西,是一个抽象的实体。所以,从社会产生的原因和社会最后要达到的目的来说,都是社会为了个人,是为了个人才产生、才存在的。我觉得,我们以前过于强调社会对于个人的支配,好像个人只是手段,只是为社会服务。那么,社会究竟为了什么而存在?这是一个很奇怪的存在了。如果不是为了每一个个人的话,社会为什么要存在?你能提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吗?我们把社会作为一个抽象的实体,作为一种凌驾于个人之上的东西,这种思路造成了很多问题,导致对人的不重视,对个人价值的蔑视,所以我认为应该颠倒过来,更强调社会是为了个人,而不是个人为了社会。这不是鼓励自私,个人当然要为社会做贡献,但是,当你这样做的时候,你要明白,你归根到底是为了人,为了社会上一个个活生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