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 复仇的协定(第5/6页)
“假如不能指望警察的话,就得自己来复仇了。”
“您真是那么想的吗?”家木路江用试探的目光紧紧地盯着矢泽宽的双眼。
沉默了一会儿。两人坚定的目光凝视着对方。此时正好没有其他客人。柜台里面只有老板一人在默默地收拾着咖啡器具。
“复仇的事情,比起一个人来,复数的力量成功率总要高一些吧。”家木路江为了不让别人听见,悄悄地说道。
“我会协助您,替您父亲复仇的。”
矢泽宽领会了家木路江的意图。
“仅靠两个人的战斗力是不够的。世界上被凶手夺走亲人,整日以泪洗面的人多得很。我们要寻找那些得不到法律帮助的遗属们。为了复仇我们要团结在一起。我,在失去父亲的同时就开始酝酿这个计划了。这个世界上一定有像我这样的人。对于我们来说,法律是庇护凶手的。他们夺取了我们亲人的生命,破坏了我们的幸福生活,使我们终生都要生活在这种阴影之下。而法律却要保护凶手的人权,不去拯救被害者。被害者与凶手享受同等的人权,这对被害者是不利的,因为被害者处于无防备的情况之下;罪犯却在为不给自己留下证据而努力。所以被害者的亲属们要携起手来惩处凶手,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办法。”
凶手和加害者夺走了他人的生命,使人受到了致命的伤害;而被害者却被放在一边不管。只考虑凶手的人权,却无视被害者的悲叹。即使享受同等的人权,凶手和被害者也是不对等的。
“我想一个人来复仇。”
“恐怕是复仇不成,反被仇人所害。问题在于,不仅是您一个人为您的未婚妻复仇。”
“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们要寻找一些因失去亲人而整日以泪洗面的人。把被害者的痛苦还给凶手,来补充法律上的欠缺。我所考虑的事也许是法制社会不允许的。但我要让那些蹂躏他人人权,并在法律的庇护下逃避的凶手们知道,对随意蹂躏他人人权的人是没有必要讲什么人权的。这不单单是个人的复仇问题,我想组织一个从法律那里得不到保护的互助协会。这个协会也许会起到防止犯罪的作用。”
家木路江的口吻带着一股难以遏制的热情。
“所以,仅有我们两人是不够的。我们要寻找到那些亲人被害或亲人遭到不幸的人们……”
家木路江跟矢泽宽达成了默契。
幸亏现在有互联网,收集情报易如反掌。有很多人整日生活在失去亲人的痛苦当中。他们受到了伤害,家庭遭到了破坏,失去了生活的根基。
为了实现他们的计划,寻找的人要符合以下几条:
一、凶手要明确;
二、凶手现在平安无事,受害者败诉;
三、对凶手的判刑过轻;
四、凶手和被害者之间的调解失败;
五、凶手的住址清晰,并且健康地生活在社会当中;
六、被害者方有复仇所需的健康体魄;
七、凶手或加害者的犯罪及加害行为不是过失行为;
八、被害者没有将仇恨遗忘。
他们将近年来发生的重大案件进行分类,把满足这些条件的事例筛选出来。虽然有无数案件,但是满足这些条件的案例还是有限的。
好多案件的被害者已经下落不明。被害者方(包含遗属与亲人)的家庭受到破坏,生活发生变动。有的甚至失业,或者到了流浪的境地。
这些条件中最难判定的是第八款,是否将仇恨遗忘。这只有本人才能确认。那些被问到头上才能想起来的,那种程度的仇恨是不能复仇的。他们要寻找那些把仇恨深深地埋在心底里,就像埋藏在灰里的碳火一样的人。要让那些埋藏的炭火尽快地燃烧起来。
赤穗浪士们①的复仇,过了一年零十个月。但岁月久了,仇恨大概会慢慢地淡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