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第3/5页)

果然再往里走,便见农田那边一片丰饶的景象,在朔方这片水土上,算是比较罕见的了。

难怪一路走来,无论见到谁脸上都带着笑,那些平日神情严肃的兵卒,如今也露出傻乎乎的笑容。

丰收,对于农耕民族来说,便是最大的喜悦。

往种土豆的地方走,人便少了一些。毕竟种土豆这事他们看得很重,不是寻常人可以随便进出说笑的地方。

这里与上一次来时已隔了很久,变化很大。首先修了像农庄那样的简易小屋,方便大家平日住下观察情况,遇到天气不好也能及时发现、及时预防。

跟着祝明璃一起来的那些长安少年,也已经融入了这片地方,乍一看还以为是土生土长的百姓。

见到祝明璃,他们面上很是欢喜,却没有太多惊讶,赶紧走过来道:“娘子,土豆马上收成,我们都猜您这几日会过来瞧瞧。”

祝明璃笑道:“有你们在,我自是放心的,但还是想来看一看。”

他们年岁不大,言谈举止中并无沉稳之色,却已是办大事的人了。一拥而上把祝明璃围住,半点不像在军营里备受兵卒敬重的模样,反倒像一群讨饴糖的孩童们。

沈绩自然又被挤到了一旁,半点没有军使该有的待遇。不过他显然已习以为常,而且深知,秋收这个节点上,像这种事还会发生许多。

秋收意味着农事成功,农事一向是三娘的主战场,是她收获功勋的时候。

一行人浩浩荡荡往农田边走去,校尉紧随其后。收成如何,这些终日侍弄田地的少年们最清楚,校尉却不太明白。

不过之前祝明璃跟他说过这东西有多么重要,耐寒、产量多等等,说得非常严肃,故而他们把这块田当玉田一样,把土豆当宝贝疙瘩,不允许寻常人靠近。

即便校尉自己再多好奇,也没敢来打扰。所以祝明璃来看收成,他便也跟着看热闹,十分好奇能收成多少。

土豆收成可比寻常农田简单方便多了,只需挖出来抖干净、好好存放便是,并没有什么大阵仗,也没有他想象中的宝贝疙瘩收获时的隆重和严肃。

只见少年们把竹篓往地上一撂,拿起小铲子就开始挖土,半点没有想象中的精细和费事。动作极其熟练麻利,三下五除二便扒开了土,找到了土豆。

一挖,只见一个苗下面扯出一串沾满泥土的块茎,一个接一个串联在一起,仿佛西域那珍贵的葡萄,只是比葡萄大太多,是货真价实的粮食。

见到这一幕幕,只有校尉这个凑热闹的外人感到震惊,其他人都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

校尉不能理解他们的淡定,赶紧转头看向沈绩。

他想,沈绩和他一样都是行伍出身,又是勋贵之家,应该对农事也不了解吧!

却不想他完全猜错了。沈绩确实对农事并不很了解,但耐不住祝明璃已在长安种了五年的土豆,他早已习惯了这番景象。

所以很可惜,在场只有校尉一个人摸不着状况。

他心里好奇得跟猫抓一样,见到一个小姑娘麻利地收了一筐土豆后便站起来,他觉得找到了自己的用武之地,提高嗓门:“我来帮你!”便去替她抬筐。

趁此机会挤到了田垄边上,更近距离地看他们挖土豆。

走近了,看得更清楚,更能明白这些土豆的个头有多大。若是整块都能吃,将是怎样的光景?

当初了解的时候,那些人怎么说的?说是一块土豆收成后,可切出五六个作为种薯,一个种薯长出一个苗,一个苗又能结出八九个土豆……他不擅长算数,却也明白这个量有多么震撼。

其实他本就没有怀疑祝明璃的话,可如今真的见到了,还是感到头晕目眩。

日头直直地照着,他眼前全是沾泥大土豆串的重影,耳边嗡嗡作响,似乎从没有感觉到这么缺水过,眼球也跟着一跳一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