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第2/5页)

手感出乎意料,纯羊毛的料子,怎么都会有些扎手,但是却绵软得很。

他正要开口说这无袖短袄他穿着怕是小了些,祝明璃已笑着按住他的手,往两边一扯,那短袄竟有极大的弹力。

“怎么,你还能有这般壮?”祝明璃打趣道。

沈绩也笑了。

时下的织物都是平织,哪有什么弹性,这背心的弹力这样大,穿在里头既贴身,又不显臃肿,单想想便知有多舒服。

他当即进内间换上,外套往身上一套,再往镜前一站,竟跟没在里面加衣一般,行动间也毫无束缚之感。

最要紧的是,太暖和了。

他从换上到照完镜子,统共也没多大功夫,却已薄薄冒了一层汗。

他眼里全是光彩,方才那丝惆怅早不知抛到哪儿去了,摸着胸口,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三娘,这短袄实在太暖和了,穿在身上竟在发烫似的!”

“那是自然。”祝明璃笑道,“这件是给你留的。等冬日里巡防巡逻,盔甲底下穿着它,便不觉得冷冰冰的了。”

沈绩面色一软,心里暖暖的:“三娘这般惦记我。我倒是长安城里头一个穿上这短袄的郎君了。”

祝明璃无情地回道:“那倒不是,在你下值回来之前,令衡和令文都试过了。”

沈绩顺着杆子往上爬,耍了个无赖:“他俩岁数还小,算不得什么郎君。”

祝明璃被他逗笑了,摇摇头,开始安排送礼的事。

这羊毛背心贵重,权贵们舍得花大价钱买,可有些人该送的还得送。

崔京兆、大将军、严翁那里,都得挑着适合老人家的颜色送一件。

最要紧的是,公主那边也得送。这可得讲究了,她特意让胡女用喜庆的颜色,织了几件纹样繁复、颜色鲜亮的毛衣背心,还配了护膝。

虽然公主还没到需护膝的年纪,但该送的总要送到,都是特别定制款,不能与别的撞款。

她之前邀公主来田庄,已是隐隐表了态,如今送礼送到跟前,更是明目张胆地往公主身边凑。

横竖也挑不出错,京中的女眷,谁不往公主跟前凑呢?就是要抱大腿,讨公主喜欢。

一场大雨过后,冬日的萧瑟苍凉终于显现出来,气温骤降。

而祝明璃的羊毛背心,也终于迎来了它的高光时刻。

此前羊毛护膝已打下一波基础,如今羊毛背心上市,根本无需费力宣传,只要摆上货架,便有人络绎不绝地来买。

只要买过、试过,便能体会到那穿在身上有多暖和。口碑便这般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广。

它的价格自然不便宜,纯羊毛织成,样式好看,又有弹性,这价格反倒成了一种身份象征。

祝明璃让女工们织的背心原本是低领的,可那些客人回购时,却给设计师娘子提了意见:能不能把领子做高些?

哪怕只露出一丁点羊毛边,也好叫旁人瞧出他们里头穿的是什么。这样才能显出财力雄厚。

夏日有冰镇的酒,秋日、冬日有羊毛背心、护膝,赚钱的生意一桩接一桩,桩桩都是大进项。

布帛肆那边又添了两个账房,沈府这边核对总账的也扩了三个人,徒弟们更是加紧培训。

祝明璃半点不曾松懈,再多钱,再多帐,也要亲自核算审批、盖印。

她得让所有人都知道,她始终盯着账目,始终对自家产业心中有数,免得日后她不在长安了,有人糊弄起来。

有了钱,想做什么都更有底气。

秋收时,黍穗与黍秆分离,那些秆子统统入了库。秋日温度一降,酒的销量便淡了下来。

山中登高虽然有,但天凉喝常温的酒不舒服,温过的酒又失了度数,所以酒坊的香客虽然仍有,人数却比夏日减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