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吃一口他(复合) “宝宝,来感觉了?……

林予听的话让书栀彻底清醒了, 虽然还是有些困意,但她闭上眼睛也睡不着。

在夕宁住他的家也就罢了,没想到在日本也是,突然有种逃不出他手心的感觉。

而且, 他这么大费周章地追自己, 他的朋友们都知道了, 她自己还被他瞒着一点都不知道,书栀觉得开心,还有点小得意。

“盛淮听赵泳成说,那是许劲征的房子。”

“你这次回来, 他好像还挺担心来着。”

“担心房东啥的吧,女孩子一个人住不安全。”

所以他是早就知道了,她要回夕宁,所以提前买下房子, 等她租。

书栀回忆着林予听说的话,眼睛睁得圆圆的, 心里像有一只小鹿撞了一下, 慌慌张张的。耳尖烧得发烫, 手指下意识地攥紧了怀里的抱枕,嘴角还是忍不住往上翘。

安静地躺了一会儿, 书栀点开手机,在黑暗里发出一条帖子:如果一个男生默默地为我做了很多事情,但是他没有说过喜欢我, 这是喜欢吗?

没过一会儿, 她写的帖子就收到了回复。

有好多人在她的帖子低下评论,询问具体情况的。

比如说,他为你做了什么事情, 你们之前的交集,等等诸如此类的,书栀都做了回答。

【他买下好房子低价让我租。】

【他是我的学长。】

【他说过要追我,但是没有说喜欢我。】

【好像是的,他会送我回家,对我朋友也很好。】

最新的一条评论弹出:【那你喜欢他吗?】

书栀指尖停顿了一秒,想到许劲征,脸颊泛红,倔强地哐哐打字道:【我不喜欢他,但我希望他喜欢我。】

评论再次弹出:【那好贱哦!】

“......”

被骂了。

书栀鼓起小脸,莫名有点气。

不过仔细想想,书栀又觉得心情很好。

被一个人这样追,说明她是很有魅力的,而且......

对方还是个大帅哥。

书栀把手机放在胸口上,想了想许猪头的帅脸。

就是......被帅哥喜欢谁不开心,那证明她有魅力!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一旦发现某个人喜欢自己,无论自己喜不喜欢对方,

都会开始疯狂地回想他喜欢的蛛丝马迹,

把他过去的日常行为都套进“他喜欢我”的逻辑里。

那些曾经没在意的小细节,也因此全都变得不一样了。

他是不是那天看自己久了一点?

那句话是不是在暗示?

连随手的一个动作,都是他喜欢自己的证明。

因为光有他喜欢自己的结论还远远不够。

她还要证明他的喜欢是真的、是具体的、是一直都存在的。

书栀想到什么,取下手机壳,从里面掉落出一张小纸片来,上面写着“小野栀子,加油哦”的日本字。

那次许劲征陪着她修手机屏,他也看到了。

这张字条是书栀在日本着急租房,逃离那个寄宿家庭的时候,遇见的一个“日本聋哑男人”给她写的。

男人在书栀寄宿家庭附近的花店门前卖花,总是戴着一个小熊头套在门口招揽生意,他给她写日文,说他的脸被火烧了一半,很可怕,所以书栀从来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

在寄宿家庭大叔欺负她的那段时间,他保护了她,还帮助了她特别多。

可他不会说话,也听不到,书栀只能和他写字交流。

书栀后来搬到了陈希雅的房子里住,给他带过去小礼物表示感谢,却没有等到他。

她写的几张明信片也石沉大海,邮局说,她写的地址是不存在的,那户房子早就已经被拆迁了。

越想这件事,名侦探小只越觉得......

不会这么巧吧。

这个点隔壁的林予听大约已经睡着了,书栀蹑手蹑脚地走下床,打开书桌上的台灯,照在那张纸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