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4/5页)

“妈,这么多肉,咱们做红烧肉吃吧?”沈爱珍放下正在摘的菜,起身接过搪瓷盆。

“多什么多,才这么点肉,哪能这么造!”胡槐花抢白了一句。

沈爱珍脸色变了变,没吭声。

这时跟着去看热闹沈爱林啪嗒啪嗒跑了进来,一进门就嚷嚷:“妈,红烧肉,我要吃红烧肉!那些野孩子都有红烧肉吃,我也要吃。”

胡槐花一下子软了声调:“哎哟,爱林啊,咱们才分了这么点肉,每天割一点给你炒肉吃不好吗?”

“不嘛,野孩子还吃国营饭店的红烧肉呢,我也要吃,我也要吃!”沈爱林一屁股坐在地上就开始打滚。

“什么叫野孩子吃国营饭店的红烧肉,他们哪儿来的红烧肉?”胡槐花赶紧把小儿子抱起来,“哎哟,我的心肝哎,地上这么脏呢!行行行,咱们做红烧肉做红烧肉。”

沈爱珍看亲妈搂着弟弟一叠声地喊着宝啊心肝,眼眸垂了垂,说:“是小叔,小叔去国营饭店相看对象,回来给他们带的。”

胡槐花动作一顿,奇怪道:“你怎么知道的?”

“那几个野孩子自己在外头说的。”迟疑了下,沈爱珍又说,“相看对象的事,是赵英子说的。”

赵英子,刘婶子的小闺女。当初刘婶子帮沈国强寻摸到上峰大队那个未出世小孩儿的事,也是她和胡槐花说的。

胡槐花撇撇嘴:“这丫头可真是。”

她想了想,问:“相成了吗?”

沈爱珍看她一眼,说:“没相成,对方想让二叔给安排个工作。”

胡槐花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什么玩意儿?”

不等沈爱珍说什么,她又冷笑道:“真是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她都只敢打过继孩子的主意呢。

她眼珠一转,嗤声说了句:“相不成才好呢。”

沈爱珍看她妈一眼,扭头回去摘菜。

原先一大家子住时,她其实基本不用干什么家务。汪桂枝总说,读书就好好读书,干活有大人呢。

不知想到什么,沈爱珍一下把菜掰断了。

“沈国兴,沈国兴你个没用的!你弟弟给那些野孩子买红烧肉,也不给你儿子买。我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嫁到你们家来!要不说有后娘就有后爹呢,咱们搬过来这么长时间,你爹给你送过一粒米吗?他们今天分了四十多斤肉,四十多斤呢,你看他们有想过给你一两吗……”

胡槐花摔摔打打地骂了起来。

屋里柳婷婷正要往外走,听见声音脚步一顿,转身坐回床沿,拍了靠在床头的沈爱民一下:“我不太舒服,你出去帮你妈做饭。”

沈爱民正打盹儿,被她拍得浑身一颤,半晌才醒过神儿来:“哎哟,你不舒服就别去嘛,有妈和爱珍呢。”说完就又闭上了眼睛。

柳婷婷看着泥坯房里简单的陈设,只觉心头一阵烦闷,干脆一扯被角,也躺下了。

像沈家老宅这样有肉吃还不高兴的毕竟是少数,村里其他人家那都是喜气洋洋的。

吃肉的同时,大家少不得还要议论一下今天这个事情,外号“豺落娘”的婶子,不可避免的又被人说道了一通。

当然,被提起最多的还数沈半月,毕竟当时就她和廖承泽待在大坑边,那么瘦瘦小小一个,和堆满野物的陷阱简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和反差。

哪怕有人一开始不相信捉野物有她一份,后面大队长分肉都时候也不得不信了。

要不是有她一份,大队长怎么会额外给她分四十斤肉,别的不说,沈振兴作为大队长,处事一向再公正不过。

原先她和高年级的小孩儿打架,加上救了小土豆小南瓜那次,村里人就在议论这小女娃虎得很了,这回这个“刻板印象”算是更上一层楼。

不少有熊孩子的家庭,都开始苦口婆心地劝孩子,千万不能惹那群寄养在沈国庆家的小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