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讨价(第5/5页)

她点了一杯椰汁白朗姆,扫视四周,没一会儿,果然有一个矮小的男人蹭上高脚椅。

“货。”他显然就是珠宝店老板。

庄淳月观察完他的穿着、手上的戒指,随即将怀表拍出。

这是她在阿摩利斯卧室扯床单的时候顺手从柜子上摸走的一块金怀表。

跑路需要钱,黄金最容易变现,她不会客气。

珠宝店老板对着酒吧的灯仔细观察,庄淳月紧盯着他的动作,等他看完,又把怀表拿在自己手里。

他开价:“500荷兰盾。”

庄淳月在心里算了一下,说道:“900荷兰盾,少一分我都不卖。”

老板哼了一声:“没有这个价格。”

“加上这个呢?”庄淳月从袖子里伸出一根漆黑的细管。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显然是不满庄淳月这种破坏规矩的行为。

安贵被交代过,把猎枪猛地往上一抬,咔嚓一声填弹完毕,对准想走过来的人。

酒馆里没有一个人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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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阿摩利斯(逮住):啊——原来是个小偷啊。

庄淳月:还你!还你!不就是一块金表,我家里多的是!

阿摩利斯:我被偷走的可不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