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终章 涉海篇【47】·“谁杀死了知更鸟(终)”(第7/10页)

在《夜莺与玫瑰》的故事里——从来不是谁杀死了夜莺,而是夜莺,用自己的胸口,染红了“枝头”。

……

是知更鸟自己,杀死了知更鸟。

……

【月光下,夜莺在轻轻说,少年啊,别让真心错过♪】

【你要的最红玫瑰,寒冬里难寻一朵,除非用,最热的歌,换它颜色♪】

【少年泪,敲打着窗沉默,心上人,只爱红焰如火♪】

【花园里白玫瑰多,却没有她要的那抹,夜莺想,用我歌喉,换它灼灼♪】

【飞向那,荆棘的枝头,用胸口,捂热那尖刺如火♪】

……

她知道自己会在新世界的笔下重生,即使那可能并非她自己,夜莺族也能因此正名——她不需要坐上界主之位,用强权为夜莺强行正名,那和被杀死的知更鸟有什么区别?

她必须真正做一件能被正名的事,让人们在枝头为她歌唱。

这件事,只要被苏明安这位救世主记住,她就会成为无比伟大的人。

她要的,是名声,是财富,是后世颂扬。

——她将成为响彻整个未来世界的歌者,被救世主由衷赞颂。

“菲尼克斯做了一件蠢事,要是没有这个摄像头留痕,我说不定就不想牺牲了。但有了这个摄像头,我不想坐上界主之位后被骂了。被那些网友骂,真的很痛苦……”她哭着说:“别忘了……别忘了把我的事迹传出去……”

她的理由令人哭笑不得。

并非是为了全然的高尚,而大部分出于私心。

出于私心……做出了高尚的行径。

她一次又一次推开他,提及追杀的时候、故意哄他睡着的时候……然而,他一次又一次向她走来,化作白团,化作天裕。

幸好,她是夜莺。

幸好,她有咒火花,幸好,她愿意。

幸好,她是一个自私的“小人”。

她微微歪着头,像在憧憬一个泡在金币里的梦境,瞳孔深处的最后亮光开始暗淡,声音也低至微不可闻。

她抬手,覆住他的后脑,颤抖低语。

所以……苏明安,带走我心脏里的石头吧。

然后,为我,为我族正名吧。

让我爸爸的那一份难得的善良,如电流般涌过我的心跳吧。

送走那颗,天真的、笨笨的白石头吧。

让重生后“善良”的夜莺,得到幸福吧……

……

“时莺,时莺,你这个小偷、骗子、诈骗犯,你不是坏夜莺吗,你在装什么好人。”恍惚间,她听见耳边有声音,是一个与她面目相同的红发少女。

“你是谁?”时莺问道。

“我是天莺,是你邪恶的那种可能,也是觉醒了一部分先祖记忆的你。”虚幻的红发少女说。

“不,你也一定不是邪恶。”时莺笑了:“我好像想起了很多记忆,关于我先祖的……罗瓦莎重置了多少次呢,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我记得好像,一些重置里,我叫作‘天莺’,做过很多坏事……究竟是什么让我成为了‘时莺’了呢?”

“啊,我想起来了,苏明安是我的网友,折纸星星是他送我的……他跟我说,要是有一天想换个自己,就换个名字吧。我听说在罗瓦莎语里,时是‘善良’的意思,幸好我还有这个名字。”

“其实,我根本分不清我是坏蛋还是好人,是高尚还是自私,我太迷糊了,迷糊到了最后。”

“你这个笨蛋!”天莺望着她流血的心脏,望着她苍白的脸色,瘪了瘪嘴:

“你这个笨蛋!!!”

“我不是笨蛋,我是坏夜莺……”有一瞬间,时莺望见了苏明安悲伤的神情。

话语戛然而止,她露出微笑:

……

……

“……也许我是好夜莺。”

“只是在舞台上,我扮演了一只坏夜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