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生母(第4/6页)
“是啊,”丽贵妃的声音异常低沉,“事到如今了,也是时候了。”
魏宜华心头一跳,看向母妃那双骤然变得深邃哀伤的眼眸。
“让本宫想想,该从何时说起的好.......”丽贵妃一笑,“啊,想到了。便从皇后还年轻时说起,就正正好了。”
那时的皇后还不是皇后,而只是她的姐姐,将军府的顾家大小姐,顾丹朱。
顾丹朱抓周时越过了一堆脂粉金银,径直握住顾百封腰间佩刀的那一幕,是她一生的缩影。
她生性好强好斗,处处不让人,处处都要胜过与她同龄的男子。本该学刺绣簪花的年纪,顾丹朱却在舞枪弄刀,摸爬滚打,跟着她身为镇国大将军的父亲练就了一身武功,只为将国子监里调侃她是“软玉温香”的纨绔子弟打趴下。
她是天生的将才,平常人觉得学武是吃苦,她却乐在其中,明明不爱看书,却唯独喜爱背诵兵法和万卷地图。
年幼时的顾丹朱有一半的时间都在马背上度过,手指被刀柄箭矢磨出厚厚的茧,直到挥刀如臂使指后,她便开始随顾百封出征北境。
十四岁的年纪,她征战沙场,封狼居胥,立下不世奇功。
桃花马上请长缨,鲜血代胭脂,染做鬓边红。
即使在女子还不能做官、不能抛头露面的前朝,顾丹朱是一个异类,但她不在乎。
她如她所愿地活着,锋芒毕露,痛快淋漓。
她的姐姐便是这么一个人。
她是顾丹朱,是她的姐姐,也是昌泰年间的第一个女将军。
丽贵妃曾以为她张扬肆意的姐姐会永远这么活,永远不会爱上哪个男子,她想象不出她的姐姐被困在深宅大院里,为了平账和育子操持忙碌的模样。
可顾丹朱爱上了魏天宣。
她果真是天下无双的奇女子,争强好胜的顾丹朱,纵使爱,也要爱世间最好的男子。
不对,不对。那时的魏天宣还不是天子,甚至连太子都轮不到他来做。那时的魏天宣还只是五皇子,不是长子也不是嫡子,母妃出身低微,在东羲众多皇子中显得平平无奇。
但顾丹朱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他,如同宿命。
被后世颂为佳话,流传千古,却又渐渐失去真名的爱情,于春日宴上,鹊桥仙境里,声名鹊起的小女将遇到了还籍籍无名的五皇子,头顶漫天桃夭。
丽贵妃有时也会想,是否那一天昭昭夺目的桃花永远留在了姐姐的心里,是否这就是她后来为她的女儿起名宜华的原因。
宜华,宜华。这个名字总令她想到那句诗词: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可她知道,这个名字出自另一首诗,是她不通文墨的姐姐,在那一年的春日宴上绞尽脑汁作出的蹩脚词句。
宝器天然合宜身,昆山玉映洛川神。风华岂借东君力,长有琼光耀紫宸。
丽贵妃将那一天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她无法忘怀,那是她流血不流泪的姐姐第一次握着她的手,用亮晶晶的眼神、红彤彤的脸颊对着她,和她说,她爱上了一个男子。
“二妹妹,你觉得他好吗?”顾丹朱笑着,灿烂明媚,远胜朝阳,“刚刚我在桃花林里遇到的那个人,你是不是也看到他了?”
那时的丽贵妃还不是丽贵妃,也从未想过,有一天她会成为丽贵妃。
她回想着那时为姐姐鬓边别上一朵桃花的男子。他确实生得英俊,气度不凡,与她绝世无双的姐姐也算登对。
可是。
“大姐姐,我听人说,那是今上的皇子,年纪行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