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第3/5页)
这是关于我自己的,彻底的,毫不保留的,凡看过、经过、想过、听说过,尽可能穷尽我之感受的,一本书。
游泳游得快,来到这世上,不能白活,来无影去无踪,像个孑孓随生随灭。用某人文诌诌的话说:如何理解自己的偶在。大白话就是:我为什么这德行。
一想就是很长的一本书。有那个精神准备,若写,一个字也不省,把既有的写作习惯写作风格都破一下。不再理会篇幅、故事、情节、叙述节奏,彻底自由,随心所欲,严儿可严儿地真实一把。哪怕时时中断,哪怕处处矛盾,乃至自相残杀,都不管了。只设一个主人公,那就是我自己,其他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不给他们任何超出生活真实的机会。不使这整部小说越看越像个故事。不管涉及谁,说真话,只说真话,爱高兴不高兴。读者,也不考虑,货卖识家,有一万个会意的这书印出来就不赔,没有,我自己留着当日记。总之,是个放开手脚,赤膊上阵,毕其功于一役的意思。
我是从头写起的。人之初,刚落草,什么是真实?真实就是一笔糊涂账。周围的人倏忽倥偬,形态莫辨,周围的事也大都没头没脑,断简残篇,偶尔飘过一缕思绪,无根无由,哪里晓得是在图什么。这中间还隔着大段大段的空白,写出来想找到起承转合的字句都难,再混蛋的评论家也指不出具体意义——根本没意义。每写至此,洋洋几万字不着四六,我也乐了,真成给自己看的东西了。——若执意给自己看,我又何必见诸文字?
真正具有摧毁性,禁不起我自己追问的是:你现在想起来都是真的吗?谁都知道人的记忆力有多不可靠,这就是一般司法公正不采信孤证的道理。事件也许是当时的事件,情绪、反应难免不带今天情感烙印——那它还是原来的它吗?如是一想,十分绝望。穷我一心,也无非是一片虚拟的真实,所为何来?看来“还原生活”也不过是句大话,又岂是下天大决心,拿一腔真诚换得来的?信念愈执著,扑空的几率也就愈大,这也是一反比关系。实际上这是走投无路了。也别吹了,也别发狠了,想不想把这小说写出来?想!好,老老实实按照小说的规律去办。何谓小说?虚构。第一是虚构,第二是虚构,第三还是虚构。
至此,大哭而回,认命。停止对真实的纠缠,回到我们称之为“小说”的那种读物的基本要求上。那是个什么东西呢?不是自我宣泄,自我成圣,而是驾驭文字,营造情调,修正趣味,提纯思想,给读者一个惊喜。
也还允许回忆,但这回忆须服从虚构的安排,当引申处则引申,当扭转时则扭转,不吝赋予新意义,不惜强加新诠释。讲通顺,讲跌宕,讲面面俱到,讲柳暗花明。草蛇灰线,因果循循。于是,没听说过的人出现了,没干过的事发生了。平淡如水的日常生活铺垫为步步玄机,漫无边际的人生百态勾连成完整戏剧。世上本无事,作家自扰之。原本散沙一盘的人群被拴了对儿,小抵牾辄大起冲突,见缝下蛆,见包袱就抖,唯恐不热闹,唯恐不机巧,什么花招也使了,什么套路也用了,素不以为然的,常笑他人低级的,都顾不上了,语不惊人死不休,都只为提高读者的阅读兴趣。卖,卖一千万本才好。
全好,都不错,就一个小出入:不是我脑子里原来那东西了。这也怨不到别人,谁让我没本事呢,只会写小说。
所以,在这儿我先给读者提个醒:我这本书别当回忆录看,没几件事是真的,至多只是看上去像,谁当真谁傻。这就是一常规小说,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混用,爹不是爹,娘不是娘,朋友不是朋友,我不是我,谁要跟我三头六案对证,我是不认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