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 我们需要的是厨师:找猎头公司(第7/8页)
3月2日,市经委小会议室。赵景章最后作拍板式总结发言:大家谈得都有道理,但是过分的谨慎也是保守。先“试办”一期,为了机关创收,可收取费用。就这么定了。
原来这是一次经委的党组会,研究为福建人组团问题。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对福建人的情况不了解,贸然组团有风险。可是作为党组书记的赵景章打着为机关创收的旗号坚持先“试办”一期,别人还能说什么呢?
会后,赵景章将企管处副处长梁红叫来:“组团的事党组已通过,具体事项由你负责办理。”
权钱成交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梁红得令以后10天,以个人名义代表市经委与“蛇头”们签订了组团合约。我们先看一下合约的内容,大概就一目了然。
合约
甲方:西安市经委代表:梁红
乙方:闽长乐金峰代表:陈雪芳、高宪官
为赴日本考察一事,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申请有关手续,经双方诚恳协商,特定如下合约:
一、甲方为乙方办理赴日本考察手续,每人收取费用和押金人民币六万壹仟柒佰元整。
二、乙方向甲方报名时,预交人民币伍万元整,另贰拾伍万元以双方名义存入西安市地方银行。
四、从1993年3月20日起25天内,甲方为乙方办妥全部考察人员护照签证手续后,由乙方将护照签证正本或影印件带回,3天后将余下费用及押金(计人民币99.570万元)再次存入西安市地方银行。
五、……乙方考察人员由甲方赴R国考察团长的带领下登机并顺利入境到达日本3—5天后,乙方即将全部款项正式移存甲方银行户头。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不言自明,这是一桩典型的权钱交易。市经委的赵景章可能自以为得益不小。其实自梁红分别以西安市经委和西安市企业家协会的名义给“蛇头”们出具委托代办赴日本学习考察的函件后,“蛇头”们在长乐县等地招募农民、职工、教师、停薪留职人员共23人,向每人收费4万至14万元不等,总计收取人民币200余万元,给市经委的钱只是一部分。
为钱作假
依据那份合约,梁红开始办理手续。
梁红在指派本处的一位同志起草《关于派团赴日本进行学习、考察的请示》时,对于请示所附名单中的23名福建人亲自授意:“把这些人写成西安市亚细亚服装有限公司的管理和技术人员。”一份假借名义、假借身份的假报告就这样形成了。
在家主持工作的市外办副主任董智,收到请示的第二天即批示“同意”。原来在此之前梁红已与董进行了联系,讲明市经委向外办支付组团“费用”。董智又亲自将联系日本邀请和担保事宜交代给外办所属的外事服务中心经理办理。
一切进行得很顺利,甚至出现了难得的高效率。市外办涉外处领事工作人员戴某等,在没有《出国任务批件》、《行政审批件》《安全教育件》等必备件的情况下,以“急案急办”的精神赶制了护照,戴自作主张将护照类别定为“公务护照”。知情的董智接着再大方地将自己的大名签到了这些护照上。
市外办主任邓友民出访归来,听说了市经委组团成员复杂。本来这场假戏可以被罅,错误还有机会被纠正,可事实呢?
邓派人作了了解。在给他的书面报告上写着:“据梁红讲,团中16人是在西安工作2年以上的福建人,有6人在福建……”按照规定,6人以上出国团组需市政府审批,政审件需向组织部门备案。在这些手续都没有的情况下,邓友民却仍在报告上批示:“在西安办厂的福建16人可以办;另外6人鉴于同属一个单位,要严格政审。做好整个团的出访组织工作。”并指示戴某:“可以发护照,政审备案件以后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