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平潭船(第3/4页)
所以,一定要让当事人知道,对他来说,“认罪认罚”未必比坚持事实更有利,得先让律师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才能帮他决定辩护策略。
以下几个问题非常关键:
警方说他捅了人,但用的到底是什么工具?
还有当时在场的目击证人,究竟是哪些人?
每个人的名字,在船上的职衔,互相之间的关系,事发当时所处的位置都要问清楚。
还有事情发生之后,他做了什么,去了哪里,中途遇到过什么人,最后怎么被抓获的?
另外还得了解一下警方提讯他的过程,看当地办案程序是不是合法,关照他在里面签字画押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笔录上具体写了什么。
……
周卓起初还只是在听,逐渐感到要素过多,赶紧戴上耳机,空出手来做记录,一边记一边点头称是,简直茅塞顿开。
陆菲在旁边看着这一通电话打完,又收到叶行发来的一条消息:你陪家属回住的地方等着,别瞎折腾。
她有点不爽他的态度,却也不得不承认他在这种事情上的权威,乖乖回了一个:OK
周卓再次回到看守所,倒是没用上那一连串交涉、投诉的手段,窗口工作人员又查了一遍“三证”,安排他进去会见。
见到韩晓桐,周卓按照之前指导与他对谈,终于了解了事情经过。
大约三个月前,韩晓桐被安排上了这条散货船。
上船之后,他才发现船上的工作环境与中介的承诺大相径庭。生活区环境恶劣,伙食不达餐标,工作远超实习水手范畴,而且没有正常的劳保装备。
他鼓起勇气与大副交涉,反被加倍刁难,故意安排他在深夜或者大风大浪的时候进行甲板作业,结束之后又挑刺要求返工,变相延长工作时间。
这艘船的船东就是P县的,船上船员也大多是P县本地人,有些还是亲戚关系,自然联合起来可着他一个人欺负。
事发之前,他在船上遭受了长时间的霸凌,甚至被以“精神不稳定,可能危及航行安全”为借口,关在机舱旁边的一个杂物间里。
直到船靠泊P县散货码头,大副才把他放出来,拿出一份“补充协议”,上面写着“本人韩晓桐确认在船期间待遇良好,所有劳保用品已发放,薪资已结清,并无任何异议”,要求他签字之后,才能放他离船。
韩晓桐就是在这个时候用签字的水笔扎了大副的脖子,然后趁乱逃下了船,一路跑到码头垃圾站,躲在那里,直到港区派出所的警察将他抓获。
……
会见结束,周卓从看守所出来,回到旅社,再次致电叶行给他的外援,长长一通电话打完,才跟陆菲和韩晓桐的妈妈说了一下大致的情况。
根据韩晓桐的陈述和他们的初步判断,这个案件存在明显的‘被害人过错’情节,甚至可能涉及防卫性质。他会朝着这个方向进行辩护,重点收集韩晓桐遭受霸凌的证据,同时立刻开始准备申请取保候审的材料,并且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
虽然不能透露更多细节,形势却是乐观的。
三个人都挺高兴,周卓自我感觉神勇异常,韩妈妈也终于放下一点心,而陆菲知道这件事能办成这样,叶行功不可没。
她拿出手机,又给他发了条消息道谢,但是一句“非常感谢”以及三个“双手合十”的emoji发过去,那边许久没有任何动静。
陆菲几次把手机拿出来,想再说点什么,却又一个字都没写,原封不动塞回口袋。她其实也不知道应该跟他说什么,她想跟他大吵一场,又想跟他疯狂接吻,但不管是哪一种,或许都不再有机会了。
时间已近傍晚,他们出了旅社去附近小饭店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