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看守所(第3/3页)

一直到墙上电视传出声音,监室中没有任何人同他讲话,将他当成个透明人。

梅谦也愿意清净,这样更好,学着别人搬了小板凳,直挺挺地坐在上面,然后抬头,观看电视上的新闻节目。

作为一个资深网虫,对电视节目一向无爱,加之心情不好,上面讲的什么内容看过就忘了。

只是,在新闻的后半段,唰唰闪现的闪光灯中出现了一道熟悉身影。

那倒霉蛋被好几个警察簇拥押送进警车,后面一大堆敬业的记者尾随追问。

靠,Nei不是自己么?

也不知是谁的摄像机,照得可真清楚。

……知名作家梅谦涉嫌盗墓已被警方立案调查,目前案件仍在侦办中……

注释:

①、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作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是关押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罪犯的场所。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②、警方在办案过程中可能需要前往看守所提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以进一步调查案件事实、收集证据或核实相关情况。

③、在办案期间,有权去看守所的人员只有辩护律师与办案人员。为防止串供,家属一般没有权利直接去看守所探视涉案人员,助理毛毛更不在此列。别问为什么不来看了,阴谋论认为有问题,她连亲属都不是,压根进不去。

④、关于羁押期限。刑事拘留最长执行期限为37天。刑事拘留一般发生在办案机关侦查期间。逮捕则是执行期限从批准逮捕之日起,直到判决生效之日止,或者在批准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之日止。

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主角属于前者,有嫌疑,但证据无法定罪。

在面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时,如果其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可以先行拘留。这一措施是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侦查和处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责任。

所以那一点证据其实不重要,关键是没人知道他究竟是谁!

⑤、以上信息来自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