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第3/4页)
朱元璋看着跪倒一地的大臣,气得浑身发抖。
依秦念所言询问臣子后,他终于明白何谓“不得不贪”!
只要是自己不懂律算的官员,就必请师爷,有的还不止请一人!
【秦念:按米一石折一两算,你朝县令的工资是九十两。结果请师爷至少花六十两,知县付完师爷的工资,他的工资剩三十两,比师爷少一半。事务繁多的县得请两个师爷,知县倒欠师爷三十两。】
【朱元璋:……】
朱元璋怎么也想不到,大明贪官不绝的根源竟然出在科举不考律算!
换句话说,一个县四个有品级的官员。
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却无一人懂律算。
他在给一群废物发俸禄!
【秦念:现在知道你朝的贪官为什么杀之不绝了吗?】
【朱元璋:朕会尽快推行新式科举,也……允许购买国债抵罪。】
如果只是贪官众多,朱元璋不介意全杀了。
可这已经不是贪官众多的问题了。
是只要担任过县令并请过师爷的官员,若非家境殷实,就必然贪污。
朱元璋怎么也不可能把家境贫寒的官员全杀了!
【秦念:你也别以为只是县令会这么惨。曾秉正,一个正三品大员,被罢官后穷到没钱回老家,把四岁的女儿给卖了。你听说后不反省给的俸禄太少,反而觉得曾秉正罔顾人伦,把他给阉了。】
“寻竟以忤旨罢。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帝闻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
秦念看到《明史》这段话时,是真的没法理解。
只能说在洪武年间当清官,确实需要极强的意志力。
【朱元璋:……】
朱元璋曾以为正三品官员的年俸高达四百二十石,曾秉正定是挥霍无度,才会罢官后无钱返乡,故而大怒。
可如今他才明白大明的文官大多不通律算。
需要“师爷”的远不止是县令,凡是涉及律算的官职,必然要雇佣“师爷”。
官至通政使的曾秉正同样要雇佣师爷,或许还不止一两个师爷,这才是他穷到典女的原因。
但没人会上奏科举不考律算的后果。
若是以往,朱元璋只会觉得都是竖儒在愚弄他。
但“反向朝贡”一事上,他被秦念讥讽杀上谏者致使无人敢谏言。
倘若有官员上谏科举当效仿唐朝开“明法”“明算”科,他会如何看待?
他会认为这是蓄意排挤平民考生,当诛。
唐太宗有人之镜,是因为他容得下魏征。
就连刻薄寡恩的汉武帝,对汲黯也只是外放而不是诛杀。
因谏言杀官,则百官缄默。
【刘彻:正三品?】
【秦念:大概是你朝郡守之上、九卿之下的级别。】
【刘彻:……?】
刘彻本是为了嘲笑朱元璋才有此问。
可当问出正三品居然是郡守之上时,他默然了。
郡守被罢官后,穷到卖女儿才能回家,却被朱元璋阉了?
朱元璋疯了吗?
县令的俸禄为九十两,倘若雇佣师爷需要百两,雇佣一名师爷倒欠十两。
难怪秦念说明朝的贪官需要一次买国债抵罪的机会。
【秦念:国债免罪的机会有且只有这一次,可免今日之前所有罪行,唯有宗室不赦。对于豪富,只需购买国债,日后若是被查出不法,购买国债的部分既往不咎。对于官员,主动上报的罪行方可免罪——就算是十恶不赦之罪,也可免罪。】
大明三朝的贪官都在此刻色变。
不管是想要重新做人的官员,还是已经泥足深陷不想自拔的贪官,都看出这句话的用心险恶。
上报罪行,就必然会供出同党。
任何贪官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人供出来——这是人人自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