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分赃(第4/6页)

比如,制定五等爵制度的裴秀由鲁阳县侯改封为“济川侯,地方六十里,邑千四百户,以高苑县济川墟为侯国。”——60里相当于制度中的大国伯,未达到次国侯65里的规模,可能济川墟这个地方恰好就那么大。

请注意:这时司马氏尚未篡位,264年的这次分封其实就是改朝换代之前的发糖。

265年版本:

咸熙二年/泰始元年(265)十二月,司马炎登基,改朝换代。继位后第二天,他就下诏废除咸熙元年的爵位制度,改用新五等爵制。

“武帝泰始元年,封诸王以郡为国。邑二万户为大国,置上下中下三军,兵五千人;邑万户为次国,置上军下军,兵三千人;五千户为小国,置一军,兵千五百人。王不之国,官于京师。罢五等之制,公侯邑万户以上为大国,五千户以上为次国,不满五千户为小国。”

这一次,共封27位宗王、11位开国公,公以下若干——“公侯伯子男五百余国”。

第一级:郡公。

第二级:县公。

第三级:县侯。

第四级:县伯。

第五级:县子。

第六级:县男。

注意1:如果爵位前加“开国”二字,则品级高于不加“开国”的爵位,开国爵主要是开国时所封。

注意2:西晋还有一个特殊的级别,即郡侯。

整个西晋,获封郡侯只有两人:荀勖、苟晞。

荀勖本来封郡公,但他坚持不受,司马炎以他功高为由,封郡侯,等于为他生造出了一个等级,即郡侯。

郡公、郡侯的食邑都是3000户,权力上没有任何区别。

苟晞因为剿灭汲桑的功劳,受封东平郡侯。

终晋一朝,仅此两人。

注意3:西晋又又又有一个特殊级别,县王,如随王,比郡侯稍多那么一丢丢,但也很少见。

另外,这里我为什么没写各个级别的食邑数量呢,因为规定是规定,实际是实际……

举例子吧。

杜预,当阳县侯,食邑9600户。

张华,广武县侯,食邑10000户。

唐彬,上庸县侯,6000户。

刘颂,梁邹县侯,1500户。

温羡,大陵县公,1800户。

高光,延陵县公,1800户。

傅畅,武乡亭侯,2200户。

食邑数量不一,基本都有原因。

有的是平吴时增封的,如张华、杜预等。

有的是老爹本来可封郡公,坚辞不受,于是降一级,封县公1800户,剩下2200户给儿子,所以就出现了亭侯食封2200户的奇葩场面。

正常受封的话,县公就是1800户,其他级别和264年版本差不多。

265.1版本

老实说,司马家搞的这套爵位系统,说是把以前只能受封列侯(最高县侯)的外姓功臣也纳入五等爵体系中。

但后来人们发现,换汤不换药,有啥区别?食邑数量和列侯差不多——有的乡侯食邑就有1000户、亭侯七八百户,食邑数量居然在开国子、开国男之上。

而且,晋朝自己也有列侯体系(最高乡侯),如乡侯、亭侯、关内侯、关中侯、关外侯等,十分杂乱。

于是荀勖建议罢公侯以下爵位,也就是说除了郡公、县公、县侯以下就不封了。

司马炎同意。

但是——又有但是了,理论是理论,实际是实际,读者们不要看到“罢XX”,就认为这个不存在了。大晋朝自有国情,诏令从来没好好被执行过,实际上还是封的,但数量确实大大减少了。

按《晋书》,西晋一朝受封列侯的计有——

乡侯5例、亭侯25例,

乡侯之中,有2例有食邑记载,均为1000户。

亭侯之中,有6例有食邑记载,分别是3000户1例(郡公、郡侯级别)、2200户1例(介于郡公、县公之间)、1000户3例(开国伯级别)、700户1例(开国子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