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第3/6页)

蒋昌华和金福瑞是通过当地的华人商会做的保,还要给华人商会一笔钱呢。前来接他们的华人商会代表似乎见怪不怪了。

他用一口带着广东腔的国语说道:“美国是这个样子啦。你们还想要什么。我们华人在这里生活就是这个样子。快点走啦。”

这个年代华人出国,第一个落脚点一定是唐人街。因为这个地方基本都是华人,相对来说比较好生活。

即便是英语水平不行,在唐人街至少还能买到饭吃。

相比于纽约的白人街道,唐人街就显得没那么高大上了。这里相对拥挤、稠密和狭小。

因为唐人街的居住密度比较高。蒋昌华和金福瑞来之前都在香港把钱全都存进渣打银行了。即便是来美国,他们身上也还是有些积蓄的。5

和其他润过来的人一样,他们也是先选了唐人街做落脚点。

住一个房子佳着,等到熟悉美国之后在考虑下一步怎么办。

但是这一住下来啊,他们才发现想要在美国找个事情做超乎他们想象的难。

金福瑞和蒋昌华都会英语。尤其是蒋昌华,他的英语很好,毕竟家里当年是开洋行的。

在国内的时候蒋昌华最喜欢显摆自己的英语了。尤其是在上海的西餐厅或者是西洋点心店咖啡厅之类的地方。

点个咖啡不叫咖啡,要说“waiter(服务员),来杯LATTE(拿铁)。”

吃牛排的时候要说:“来一份七成熟的Sirloin(西冷牛排、牛外脊)。”

黄油也不叫黄油,要叫“白脱”(BUTTER)。海派风情是这样的,就因为这种土洋结合的英语,导致历史上后世很多人还分不清黄油和奶油。因为不少海派西点店里还要写【白脱奶油号角】这样的点心名。

在上海的时候蒋昌华的英语还是很有用的,尤其是追女孩子的时候,用英语读莎士比亚的诗歌显得特别有范。

但是来了美国之后你英语好有什么用啊?蒋昌华发现那些连书都没念过的黑人,他们说英语都比自己说的溜。

他在外面是一点工作都找不到啊。

不,准确来说是稍微体面一点的工作都找不到。他想着自己从前做过洋行还当过报社记者,怎么着也能找个白领工作吧。

结果去找了一圈,连简历都递交不出去。人家看了眼他是华人,直接不收。

还想着去当什么店长,去帝国大厦的公司里当个文员。想都不要想,人家不要。

蒋昌华如此,金福瑞也是如此。他英文也是不错的,从前还是主编。想着能在美国找一个处理文字的工作。但是每一次的去找工作都是泥牛入海。

而这还是他们俩个英语比较好的,那些英语不怎么好的就更不要说了。

二战结束之后美国本来就工作岗位紧张,原本战争期间被动员起来的妇女劳动力都被他们赶回家去带孩子了,怎么可能再把好的工作岗位让给外国劳动力?

所以别看现在美国报纸上有不少招工广告,但是那些招工的地方只要去看看就觉得不行。

去码头当苦力,美国现在虽然已经开始机械化卸货,但是还是需要很多人力。当码头苦力本来没什么,但是华人去的话他们不和你签劳动协议。

只有一个口头协议。而且不买任何保险,一切福利保障全都没有。薪水只有白人的一半。

或者是去通下水道,这个虽然是不签劳动协议的,可是薪水没少。但就是这样也没有人去。

因为这个年代的纽约下水管道疏通工作不仅仅是极其肮脏和辛苦,而且是会死人的。基本上当地白人都不干这些活。

只有来自南美和东亚的移民,或者是本土的黑人会去干这种工作。

要不然就是去生产线拧螺丝。现在的纽约还有很多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