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第4/5页)
《汉书 朱买臣传》是关于朱买臣休妻事件的最早的记载,在说到他们的离婚缘由时《汉书》是这样说的:
“买臣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行且诵书。其妻亦负戴相随,数止买臣毋歌讴道中。买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
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朱买臣家里是很穷,但老婆跟他同甘共苦,都是跟着他一道去砍柴,去卖柴的。但有一次卖柴路上,快到集市了,说这个朱买臣有个恶习,喜欢当众大声唱歌。大概唱得又不好听,他老婆听了就来气,就让他不要唱了,说大庭广众地难看,朱买臣大概也有些犟头,这老婆越不让他唱,他唱得越响,越来劲。老婆一赌气,就说这日子没法过了,跟着你丢不起这人,离婚!结果是“买臣不能留,且听之去”,注意这个“且”,古文用在这儿有“随她去”的意思。可见二人的离婚,纯属偶然事件所导致的赌气行为。后人上纲上线,为朱妻辩护的人说,她提出离婚是因为朱买臣的“不贤”,朱买臣一不是“超级男生”,二没参加“绝对唱响”,大庭广众之下这样有失体统不是“不贤”是什么?老实说,这也拔得太高了点儿。为朱买臣辩护的人就说,朱妻的离婚就是因为朱买臣的贫贱。易中天先生在他的《中国的男人与女人》一书里就说“朱买臣的妻子和他离婚,实际是因为他的‘贫贱’,而不是因为他的‘不贤’。”我觉得易中天先生是受了戏曲的误导,那是后世的男权社会对一个纯朴率真的女子的诬蔑。
在离婚之后,朱买臣发迹之前,《汉书》还记载了一个细节,颇为感人。《汉书》说“其后买臣独行歌道中,负薪墓间,故妻与夫俱上冡,见买臣饥寒,呼饭饮之。”
也就是说在后来朱妻另嫁之后,一次路上偶遇饥寒交迫的朱买臣,这个已经另外嫁了人的朱买臣原来的老婆还是主动地接济了他。这让我想起唐婉再嫁之后,有一次随老公游沈园,偶遇原来的丈夫陆游,也主动给陆游递来一杯水酒,陆游因此才有了“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的伤心感慨。这样的女子如此有情有义,怎会是一个悍妇和泼妇呢?
再后来,就是朱买臣发迹了。在回乡之前《汉书》还记载了一个小细节,“上谓买臣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今子何如?买臣顿首辞谢”就是汉武帝对朱买臣说:“你以前穷得要命,现在富贵了,不衣锦还乡,回去显摆显摆吗?”朱买臣就欣然答应了。可见朱买臣回乡前那种一朝得志,臭咸鱼翻身的心态。这回乡之后“会稽闻太守且至,发民除道,县吏及送迎车百余乘。”回乡果然是显摆的,阵势搞得很大,也不管什么扰民不扰民了。
气势铺垫了之后,关键的地方来了,《汉书》写朱买臣“入吴界,见其故妻,妻夫治道。”就是说在路上碰到了朱妻和她现在的丈夫。
我就纳闷了,是偶然碰上的吗?怎么会这么巧呢?
是朱妻主动来见他的吗?那不是自取其辱吗?
是像戏曲里说的那样,朱妻想跟朱买臣重归于好吗?那干嘛要跟他现在的老公一起来呢?
会不会还有一种可能,是朱买臣主动派人把这夫妻俩请来的呢?这一点可能性有多大,我们看后面的描写就能明白。
《汉书》接着说“买臣驻车,呼令后车载其夫妻到太守舍,置园中给食之。”看上去还不错,朱买臣把朱妻和他现在的老公都接到太守府里去住了。但是紧接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在去到太守府中之后,怎么过的,怎么聊的,怎么叙旧的,一切都没说,班固写《汉书》时只在她们去到太守府后紧接着来了一句:“居一月,妻自经死。”
怎么突然就自杀了?就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