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0章 拦路告状?(第3/4页)
已经开始堵车了。
交警不敢说话,就在旁边站着。
“你不认识我。”陈益看着女子开口,判断对方年龄大概四十多岁。
女子摇头:“不认识。”
陈益:“那为什么要拦我的车,又是怎么知道我今天回阳城。”
女子张了张嘴,沉默不语。
此地不宜久留,陈益快速问了几个问题:“你叫什么名字?”
女子:“刘萍。”
陈益:“哪里人?”
刘萍:“泰诚。”
陈益:“谁冤?”
刘萍:“我,不……我女儿。”
陈益:“她怎么了?”
刘萍:“死了。”
陈益:“他杀?”
刘萍:“对……呃,不一定。”
陈益:“什么叫不一定?”
刘萍不说话。
陈益:“嫌疑人现在什么状态。”
刘萍:“无罪释放。”
陈益:“案子谁办的。”
刘萍:“泰诚铁平分局。”
陈益:“你女儿叫什么?”
刘萍:“闫丽娜。”
几个简单的问题下来,无法得知具体发生了什么,刘萍似乎有难言之隐,陈益判断有人在帮她。
普通人,还是泰诚那边的,不可能知道调研组的情况。
“陈益”这个名字是帮助者告诉刘萍的,调研组行程也是帮助者告诉刘萍的,所以刘萍一直等在从邑城到阳城的高速出口,看到熟悉的车牌后直接拦车。
都二十一世纪了,很难想象会发生拦路告状的事情。
陈益此刻没有贸然下定论,孰是孰非,只有了解了才有发言权。
很多受害者家属无法接受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这很正常,但法律就是这样,只看事实,不接受也没办法。
所以,违规上访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刘萍的行为真要上纲上线,有被拘留的风险,罪名是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是指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这里面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很难界定,这就要求执法者一定要慎之又慎。
此刻陈益如果把附近派出所叫来,是可以把刘萍拘留的。
当然,他不会这么做,至少现在不会。
“陈队,这……”
身旁,打伞的秦飞对刘萍多少有些怀疑,这年头,绝对不可能有人胆敢草菅人命。
很大可能,是刘萍对判决不满意。
陈益再次问道:“到底是谁让你来找我的,凭的是什么呢?”
他没有继续问案子。
嫌疑人是谁,男的女的,嫌疑人和受害者什么关系,受害者怎么死的等等,都是未知状态。
刘萍非常为难:“我……”
见状,陈益没有逼她,去看看就知道了,作为省厅握权者,有疑必究。
“这样,你先回泰诚,我随后就到,可以吗?”
刘萍欣喜,差点哭出来:“好好好,谢谢陈组长,谢谢陈组长!”
陈益:“怎么来的?”
刘萍:“坐车。”
陈益把交警带到一边,让对方派辆车过来把人送回去,上面问的话就提他的名字。
两位交警立即答应,陈益可是省厅刑侦总队的副总队长,和交警总队的人肯定认识,这点小事根本不叫事。
说不定啊,还能露个脸,和陈益单独有过工作往来,这种对仕途有帮助的机会谁不想要,得好好抓抓住。
目送刘萍离开,陈益等人也返回了车内。
“陈队,真去泰诚啊?”诸葛聪问道。
陈益:“去看看情况,你们谁有事的话先回去,我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说不定明天就能回来。”
闻言,几人都表示没事,要一起跟着。
“行吧,掉头上高速。”陈益道。
秦飞发动汽车在前方掉头,又回到了高速公路上,车速很快提到了一百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