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5/7页)

「子女各有家庭工作,还是由专人负责比较妥当。」

「家父有无给你麻烦?」

他欠欠身,「不可以这样说。]

不为近年已经很少碰见这样有礼的人,十分欣赏。

他想一想「不知怎地,老先生不大愿意剪指甲,他说会痛。」

不为笑出眼泪「我两三岁时候,一剪指甲,便雪雪呼痛,因为指甲也是身体一部分肯定会痛。」

于忠艺也微笑。

不为叹气:「其实指甲与头发都是死物,真是越短越好。」

不为开了第三罐啤酒。

于忠艺劝说:「别喝太多。」

「一个人喝不了多少。」

于忠艺说:「我也喜欢啤酒。j

I对于这个都会呢,有什么看法?」

他笑笑不说。

[没关系,我离开本市已久,感情也颇疏离。」

「都会居民,十分幸运,机会多多,时势造英雄,二十多年繁荣,发掘不少人才。」

「今日呢?」

「今日竞争比较大,需要脚踏实地,沉住气努力做事。」

「说得很好。」

他打开吉甫车天窗。凉风习习,一只草蛾轻轻飞进来,停在椅背上。

于忠艺说:「我送你回去休息。」

不为不想失态,点点头。一进公寓,便倒在床上睡着。

半夜醒来,觉得口渴开亮灯,发觉那只飞蛾跟了她回来。

不为轻轻说:「你朝生暮死,为何打来扑去?」

开了窗让它飞走。

这一醒睡不着了,淋浴洗头,起来工作。

看看天亮起来。

翁戎在窗台上摆了一盆小小茉莉花,零星三五朵小花,可是清香扑鼻,叫人无限欢喜。那些男生的电话仍然不绝,录音机贮存量已满,统统成为遗珠。

门铃一响,不为知道又是保姨送早饭来。

她去开门。

「今日换换口味,吃碗雪菜肉丝面,不为你胃口甚差,人人长肉。独你消瘦。」

不为看到玄关地下有只死去的飞蛾,已变成焦黄色,它始终没有飞走,不为用纸巾轻轻包起。扔到垃圾桶。

「我要去买菜,你爱吃什么?」

「妈,有天觉得人多事烦?」

「她不知多高兴,心甘情愿照顾全家。」

「睡得可好?」

「好极了,一早起来张罗早点。」

「手臂呢,活动得可好?」

「年纪大了,即使没有病痛,也不能同后生比。」

保姨是避重就轻高手。

「我中午时分过来。」

保姨出去了。

不为自有烦恼。

翁戎十天八天后出差回来,她得找地方搬走。否则,就得回外国去。要不,在外头租地方住,这需要钱。不为手头上没有现款。

一个人要争气,可得有点钞票才行。

毕业已经好几年,老是挣不下钱,不是没有收入,可是左手来右手去,又一向贪欢。香槟一箱箱抬回,旅行乘头等舱.连珠子都穿凯斯咪。

真正等钱用,又不想问母亲要,她会到酒吧客串酒保,她有一件在唐人街买的宝蓝色缎子旗袍,穿上非常夺目,头发梳髻,插两枝筷子,问洋人:「给你来一杯苦艾酒如何」,小账麦克麦克,塞满口袋。

酒吧里同事全是尚未成名的演员.写作人、画家编剧……

她叹口气,可是,伍不为没有节蓄。

大姐都觉得父母有钱,不为却不那么想。开始的确有,但是已经用了那么多年,华人说坐食山崩,就是这个意思。

父亲退下来已有十年,开始还不肯看医生:「忘记车匙放哪里有什么稀奇,渐渐连车子在何处也不记得了,跟着,人名、地名,全部遗忘,医生立刻知道是阿兹咸默症。

伍太太决定在家照顾丈夫,支出庞大。

到了今日,不为不觉得他们还有巨额存款。母亲的首饰像不劳说的那对西瓜玉镯,还有两只五卡拉左右的钻戒,都好久没见,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