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葛林的话(第5/10页)
“所以你是说约翰早就死掉了,那晚的刺杀事件是场骗局啰?”
“等一下,在那之前,我们再探究一下约翰的心态。这次事件和一般谋杀案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扯上了死人复活的事。因为死人复活了,所以案情变得复杂。若是普通的谋杀案,只要推究一下犯人的心理。就可以找到破案的线索了,可是这一次的事件,被害者是死了又活过来的人,如果不掌握他们的心理,是无法明白真相的。我遵照哈斯博士的指示,试着推敲死者的心理——因为我也是死掉的人嘛!用这种立场去思考,就发现到了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就是遗嘱那件事。”
“遗嘱?你刚刚不是才说起谋杀案和遗产继承无关吗?”
“我现在说的不是史迈利爷爷的遗嘱,而是约翰的遗嘱。那是他事发当晚叫哈定过来,仓促之下立定的。那遗嘱实在教人匪夷所思。”
“约翰的遗嘱……怎么了?”
“那份遗嘱的内容是他把全部的财产留给伊莎贝拉,同时承认她腹中的胎儿是自己的骨肉。这不是很奇怪吗?如果要留财产给自己的孩子,和伊莎贝拉结婚就可以啦!约翰本来就没有太太,没有小孩,只要结了婚,就算没立遗嘱自己就意外身亡了,财产也可以顺理成章地过给他们不是吗?”
“约翰是因为收到了那封恐吓信在担心害怕吧?”
“如果是这样就更奇怪了。立遗嘱也很费事,既然要花同样的精神,时间,他可以选择马上结婚啊!为什么却选择立遗嘱呢?人结婚是帮自己的未来有所期待,而立遗嘱则是预期自己即将死亡——约翰选择了后者,不就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未来吗?换言之,因为约翰在那个时间点就已经死了,所以他才会做这样的选择。
“更进一步推敲约翰的心理,就可以了解他的生死观。约翰在那场墓园改造计划的晚餐会上曾经说过,死人是失败者,在这世上享受财富的活人才是胜利者。而且隔天茶会上大家谈论死生观,聊到‘往生术’这个话题时,他自己也说,不认为对财富的执念是魔鬼的诱惑,‘如果是我的话,就算死了,还是想要拥有财富。’”
哈斯博士补充说:“他在引述杰克?伦敦的《约翰?巴利科恩》时,还说他很能体会即将死亡的人无法永远拥有不灭土地的那种悲哀。”
“嗯,对约翰这种生死观有所了解后,就可以看出整起事件的端倪。如同我刚才说的,约翰在茶会当时就已经死了。那么,是什么驱使死而复活的他做这些事呢?”
“即使死了也想要拥有财富?”崔西说道。
“没错。不论约翰是生是死,这是他一贯的人生观,可是另一方面,他充分认知到活着的人是胜利者,而死掉的人是失败者。已经死亡的他无法自由地享用财富,只不过是一个日渐腐朽的失败者罢了。”
“那他应该就不会执着于财富啰!”
“不,尽管如此他依然执着,对他而言还有一个方法。那是唯一可行的路。”
“唯一的路?”
“是的。就算约翰腐烂消失,还有一个继承他的人——伊莎贝拉的肚子里不是有他的孩子吗?基因遗传是一种生命的延续,从这个角度来看,就算约翰这个人从这世上消失了,他的生命还是可以藉由他的孩子延续下去。于是他心生一计——”
崔西急躁地说:“因此他特地在自己背上捅一刀,大费周章地演一出戏?干嘛要做这种蠢事?就算是个死人,现在他醒过来了,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了,为什么不直接说‘我死了,所以由伊莎贝拉继承我全部的遗产’就好了?”
“如果他这样做,活的人会很困扰。你们无法了解身为死人的烦恼会让他产生怎样微妙的思考模式,问题没有这么简单。首先,在约翰死亡的那个时间点,他是身无分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