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郑安要结婚了。(第2/3页)

冬冬眨了眨眼睛,似乎在思考。思考了一会儿,他道:“妈妈说的对,我以前就是这样胖的。”

宁馨朝着秦瞻挑了挑眉,意思是自己厉害吧。

秦瞻点点头,心里的想法是,不是他媳妇厉害,而是他儿子才单蠢了。

当然了,宁

馨这话也不是说说而已,还要给予冬冬一些鼓励的。比如在冬冬恢复正常饮食之后,宁馨每天起来都会夸夸:“哇,冬冬你比昨天胖了啊。”

冬冬每天听到妈妈这样的夸夸,心里美滋滋的。妈妈说的对,按照以前吃的,只要不锻炼就会胖。冬冬又做回那个不为胖发愁的小小胖子了。

这天晚上,一家人吃好饭在看书,听到院子里有人在叫:“宁同志在吗?”

宁馨听这声音,熟悉又陌生,她出去一看,竟然是齐秀。“齐同志你好,我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齐秀每次看到宁馨,总是有些拘谨的,毕竟宁馨是团长媳妇。她笑了笑道:“宁同志,是这样的,我们家小安瑶结婚了,请你们吃喜糖。”

宁馨一愣,这么快吗?距离之前的相亲活动过去还没一个月吧?虽然是这样想着,宁馨也没有表现出来,她笑着道:“那真是太好了,恭喜恭喜,不知道小浩姐姐相看的是谁啊?”

齐秀也没隐瞒,这事情本来就不好隐瞒:“是余副营长。”

啊?

宁馨没回过神来,是她知道的那个余副营长吗?宁馨仔细回想小说里的情景,她记得不太清楚了,毕竟小说是围着女主写的,除了女主之外,其他人的家庭关系都没怎么写到。

见宁馨没说话,齐秀以为对方觉得余副营长和女儿年纪相差大,她又道:“余副营长有随军资格,小安和他结婚后,小浩就可以留在这里读书了,这里比我们老家好,我们老家去读书还要走很多路,我们村里没有学校,得去别的村里。如果小安和其他人结婚,对方没有随军资格就没有屋子,这样小浩也没有办法留下来。

唉……“齐秀说着,又叹了一声起,“宁同志,不瞒你,这过日子跟谁过不是过呢?只要日子过的好,管别人怎么说。”这一点,她想的很快。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她也是不同意的。毕竟自己的闺女和余副营长大了10岁,闺女才18岁,人家已经30了,但是闺女坚持。后来她见了余副营长,见他长得高大,身型挺拔,算得上一表人才,她也就没反对了。再后来见了余大娘,两人谈话中,觉得这婆婆是个省事儿的,只想儿子结婚她好早点回老家,就再也没有担忧的了。

说起来,女人嫁人一求男人好,二求婆婆省事。如果这两点都有了,年纪大个十来岁都不算事儿。

宁馨其实能理解齐秀的这种想法的,日子是自己过的,好坏只有自己知道,管人家怎么说。“你说的有道理,只要自己过的好,别人就只有羡慕的份。”

“可不就是。”见宁馨没有其他异样的目光,齐秀也放心了。“那到时候请您一家人来喝喜酒,我们家在这里没个亲戚朋友,小浩和冬冬好,想请您一家来沾沾喜气。”

这话说的好听,齐秀话都到这份上了,她自然不会拒绝。“那行,我和冬冬肯定来,如果秦瞻没其他事情耽搁,也会来的。”

“哎哎……”宁馨一答应,齐秀就放心了。本来也是后着脸皮来的,人家不答应也正常。但他们家在这里实在没有朋友,认识的人连一桌子都坐不满,她这才动了心思。

等齐秀走后,宁馨回到堂屋里,把事情和秦瞻说了一遍。“没经过你的同意,我就做主答应了。不过留了后话,你如果有事情耽搁就不去了。”

“没事,应该去的,齐同志的男人为国牺牲了,我和他是战友,也算是他女儿的长辈。”秦瞻道。话是这么说,但秦瞻心里还想着,那个打过他媳妇主意的余副营长总算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