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第3/6页)
黎风一愣,仔细想了想后才继续说道:“兄妹两人确实长得相似,都是俊秀貌美的长相,仔细看去还是渝姐儿更好看呢,眉宇间长得和周夫人一模一样,性格又开朗大方,瞧着就很讨人喜欢,但芸哥儿有一双很出色的眼睛,任谁见了都会喜欢的,他看上去很,倔强。”
黎淳眨了眨眼,缓缓重复着:“倔强。”
“要不是倔强,老爷不会收他不是嘛。”黎风笑说着,“就这个毅力,寻常人谁能做得到。”
当年这个只有十岁的小孩,头顶上是江家人的日日胁迫,背后是自己母亲和妹妹的压力,他自己每日天不亮就起床,背着那个对他而言过于大的书箱,独自一人走在那条对小孩来说实在太过漫长的漆□□路上,重复着日复一日的练字读书,从泥板到纸张,面前更是完全看不清路的未来,谁也不知道当时的黎淳到底会不会心软收下他,可他还是每日坐在那张小凳子上练字。
光是这样的韧劲,这样的毅力,这样的心情,放在大人身上都屈指可数,可这个小孩却能安安心心坐下来读书写字,只求一个问心无愧,这份心性实在可贵。
黎淳不再说话,只是揉了揉额头:“是啊,韧性,胆大包天的韧性。”
黎风笑说着:“胆子大不是好事嘛,老爷不是之前也夸他不畏手畏脚嘛。”
黎淳抬眸,看着面前为江芸辩护的人,好一会儿苦笑说道:“可我现在后悔了。”
—— ——
琼山县自从入秋下了一场大雨后,就不再下雨了,耕桑报完信后,又送了一包衣物。
——“这是老夫人为您做的,之前转道去了一趟京城,但没赶上您的行船,老爷让我们现在带给您。”
江芸芸抱着那包衣服失魂落魄地站着,像是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猫儿。
耕桑又是重重磕了几个头,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不能久留,会给他招惹是非的。
出门前,黎淳仔细叮嘱着,恨不得把每一步都仔仔细细告诉他。
——万万不能僭越啊。
顾仕隆想要把人留下,可一松手就感觉江芸芸连站也站不稳,只能慌里慌张把人扶着,呐呐说道:“我,我扶你回去,行不行。”
江芸芸眼神空洞地看了过来。
顾仕隆下意识想要避开她的视线,但想了想还是坚持说道:“我背你回去。”
他说完也不等江芸芸反驳,直接把人背走了。
“江芸,你要是难受你就哭。”走到一半的时候,顾仕隆背上背着人,肩上还扛着鼓鼓的包裹,停了下来,扭头认真说道,“我肯定不笑你。”
江芸芸疲惫地靠在他背上,连喘口气都觉得疲惫。
她自然明白黎家的考量。
她又不是黎家人,这会儿扔下琼山县的工作,千里迢迢去奔丧像什么话。
多少人在盯着她看。
多少人打算揪她的小辫子。
她江芸要是因私废公,耽误了夏税,延误了秋种,能被人用唾沫星子淹死。
所以不要回去了。
黎家人是心疼,不想要她这么为难,不想冒这个天下之大不韪。
外人不知道黎家对她的意义,也没有必要了解,他们只看现在,只看那些名正言顺,礼教仁义的体面东西。
所以江芸只要心意到了就行了,只要写几篇祭文已经仁至义尽了。
可什么是仁至义尽。
点几根蜡烛,上几根香,写几篇文章。
江芸芸紧紧抓着顾仕隆的衣服,喘了几口才能喘出气来,胸口疼得几乎要让她昏过去。
可现在要她尽仁义的人是金旻,是她的师娘,是那个无微不至,给足长辈关爱的老人。
若是当年没有她从马车下走下来,温柔地递给她一盒吃食,她肯定连黎家的大门都进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