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第3/3页)

程缙望了望身边人,小两口眼神交集了下,他便指着其中两头道:“我就要这两头,剩下的你们和姐夫安排。”

他所指的两头是双双开枪打死的。

毛色和其他野狼没什么差别,但两抢的抢眼都挨得特别近,不像其他野狼有些中了七八枪都没打到要害,一看就是很少摸抢的。

没错,很少摸抢。

但奇怪的是,为什么双双却这么熟练?

疑惑不是没有但程缙不在意,他只知道姜家和双双成分上都没问题就足够了,带着些小秘密无所谓,她还真就好。

再说了,见识的人多了万一他媳妇天赋异禀就是打枪的好手呢?他领导要是知道了,指不准还得请他媳妇去当训练新兵的教练呢。

不管怎么说,最后程缙就要了两头,请夏大队长帮忙找人处理,肉和皮他们都要。

皮正好做些围套长靴之类。

先前冯大妈特意说姐夫给大姐做了一双毛靴,明显就是给姐夫增增光,那他也不能少,必须给媳妇安排上。

至于狼肉,媳妇好奇狼肉的口感,正好这次能尝尝鲜。

吃肯定是不好吃,狼肉太酸了。

但不好吃也没关系,反正过几天还得去两个哥哥家,于情于理也得带份礼上门,正好拿狼肉充数。

说来这份礼也算送到他们的心坎上了,毕竟被狼那么狼狈的追杀过,不得吃上几口泄泄愤?